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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党的第一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成为领导全国的执政党。

  党的队伍面临着新的考验:能不能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继续保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已关系到党能不能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新生活的重任。因此,就在新中国成立的第二个月,也就是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工作,由朱德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党在成为执政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坚持执行党的纪律来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朱德对这一工作极为重视,立即主持创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制定工作细则,选调一批优秀干部从事这一工作。他要求中纪委定期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报告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他对工作抓得很紧。在很短时间内,中央及各地中央局,盛市、地委的纪委机构都相继建立起来,开始受理有关违纪案件。一九五○年三月九日,朱德向刚从苏联访问归来的毛泽东主席书面报告了中央及各级党的纪检机构建立和初期开展工作的情况,并概述了目前党的队伍存在的一些亟待纠正的问题。

  当时,党的建设面对的情况是:七届二中全会以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随着全国性胜利的到来,党员由三百多万人发展到四百五十万人以上。广大党员干部在各条战线上努力工作。党在全国人民中的威望是很高的。但是,也存在两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一个是少数党员在革命胜利后滋长了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另一个是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不少违犯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行为。针对这种状况,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着重整顿党的干部的整风学习。

  根据中央的这个决定,一九五○年五月六日,朱德在中央直属系统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联席会议上作了题为《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讲话。

  在这次讲话中,朱德首先阐述了纪律的重要和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党的二十八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在党内坚持铁的纪律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党内没有纪律,或者不坚持执行党内纪律,那我们的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也就无法率领千百万群众去进行胜利的斗争,取得象今天这样巨大规模的胜利。”他特别强调,由于党领导中国人民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群众中的威望很高,“如果有一部分甚至即使是很少数的党员有不好的言行,那就会破坏党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坚持铁的纪律,加强党的纪律性,在今天就更有特殊重大的意义。”①他尖锐地指出目前党内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情况中几个比较突出的表现:第一,强迫命令、脱离群众,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第二,官僚主义的作风进厂步滋长起来;第三,摆老资格、恃功挟赏的落后思想在某些党员干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第四,贪污腐化的行为比过去增多了。

  为什么这些现象在这个时候增多起来?朱德分析它的原因,在客观上,一方面是由于革命的胜利,容易使一些革命意志不够坚强的党员干部产生政治麻痹、思想松懈、骄傲自大等许多坏东西;另一方面,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包围与影响。他指出:由社会遗留下来的恶劣思想、作风和风俗习惯等等“这些根深蒂固的坏东西,不但在目前,而且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可以通过各个方面来不断地影响、侵袭和腐蚀我们。”②而在主观上,是由于党内的教育、党内的生活、党内的制度,特别是党内纪律的执行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缺点。为此,他要求党的各级领导要经常抓紧纪律检查工作,并同发扬党内外的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相结合;要加强党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并同执行纪律相结合,对那些党曾告诫在先而仍违反政策和纪律以及犯了错误仍拒不改正的党员,必须给予应有的纪律处分。

  朱德认为,纪律检查工作要特别重视怎样保证党的路线、政策能够顺利执行,怎样克服一切破坏党的路线、政策的行为和倾向。“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中有没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违反党章、党纪和党的决议,有无违犯国家法律和法令、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等行为和倾向。如果有,就应很好地制止,使之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没有,就应很好地预防,使这些坏的东西不能产生出来。”③朱德提出“检查和处理案件要本严肃与慎重相结合的方针”:一方面,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处理问题一定要有根据,要把工作做细,弄清是非和轻重,防止因错误处分而伤害同志。他一直主张:要以思想教育为主,以执行纪律为辅。

  朱德强调,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要一视同仁,“我们的党只有一种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不受党的纪律约束的独立王国的存在”,有些人认为党的纪律只是要一般党员遵守的,自己可以例外,还有人轻视政府和法律,认为法律只是给老百姓遵守的,自己可以不遵守,这些“都是剥削阶级的思想和行为,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是一种耻辱。”因此,他要求从事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要认清是非,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管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要违反了政策,违犯了纪律,我们就去检举、纠正。”④有些案件要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教育全党和人民。

  根据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重点,朱德领导中央和各级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抓住一些典型事件及时处理,以教育全党。他还常常过问中纪委负责处理的重大案件,并按时向中央报告工作。

  建国初期,有些地方的党员干部在进行征粮、收税、劝购公债、减租、土改等项工作中,往往为了单纯完成任务而强迫命令、作风蛮横,发生不少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引起群众的不满。如,一九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华东局的一个通报中反映:浙江省萧山县有两个区多山产竹,耕地极少,大部群众以造纸为业。但当地工作却忽视这一地区特点,有的村在划阶级时将槽户主划为地、富,工人划为贫雇农,劳力强,工资收入多的工人划为中农;在反霸时斗争了槽户主,而在征粮时又对没有田的手工业者派粮,无粮可缴的只好抛售土纸,使纸价暴跌,形成绝大多数槽户倒闭,大批手工业者失业,竹山荒毁殆荆朱德对这个通报所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代中央起草了转发这个通报和对手工业政策的指示,指出:“萧山县此种破坏手工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党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根本方针,是一种自杀政策,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负有造成此种错误之主要责任的党员干部,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我们对手工业的政策是扶助、改进、推广和保护的政策,而不是乱划阶级、乱斗争、乱征税的破坏政策”,对各种手工业“必须严格保护,不得侵犯,否则会严重脱离群众,并大大阻碍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⑤一九五二年一月,朱德又写信给毛泽东,报告一起利用职权、压制民主、诬陷好人、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一九五○年九月间,武汉市医务部门曾有入匿名写信给毛泽东,揭发武汉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官僚主义、工作失职(拒绝接收南下大军的急症病伤员,致使个别病伤员失治而死)等错误,中央要求武汉市委负责处理,武汉市政府将来信转给卫生局党组织查处。宋瑛见信后,却认为写信人是“动机不纯,有意破坏”,臆测这封匿名信是市属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纪凯夫等三人所写,找他们核对笔迹,强迫他们承认错误。市政府党组和副市长周季方支持宋瑛“追查控告人”。在这个期间,第二医院一九五一年四月发生一起盗窃保险柜公款的案件,周季方、宋玫等又蓄意嫁祸纪凯夫,命令公安局将纪逮捕,长期拘押逼供,并逮捕配制盗款所用钥匙的铜匠,逼使铜匠隐瞒真相诬陷好人。至此,他们还没有罢手,进而将盗窃案说成是“政治阴谋”,捏造证据诬陷纪凯夫是“特务”,并对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的一些党和干部进行压制打击。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了解真实情况后,都对此事提出不同意见,《人民日报》还在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一日于“党的生活”专栏公开批评宋玻、周季方压制民主、侵犯人权的错误,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干预下,一九五一年十月间,以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为首,包括十一个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朱德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这样一个明显简单的事件,竟弄得如此复杂,久不得决,是由于周季方、宋瑛等人宗派主义和极端恶劣的思想品质以及武汉市委负责同志的主观主义所造成的”,“这一问题的严重,不仅是诬陷了纪凯夫,而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性质的错误,竟发生在武汉市的领导机关,而领导人直到现在尚不觉悟,故有向您报告的必要。”⑥二月三日,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其他成员一致同意中南局严肃处理周季方、宋玫的意见。

  二月十六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中共中央中南局处理周季方、宋漠等阴谋陷害案的消息,并发表社论。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亲自到医院慰问纪凯夫,并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坚决保护人民检举任何政府工作人员所犯错误的民主权利的。如果有任何政府工作人员敢于向检举人进行报复,人民政府是要坚决予以制裁的,不管这种人职位有多么高,功劳有多么大。”⑦中共中央发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后,朱德立即指导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紧张地投入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展开办案定案工作。运动开始不久,即一九五二年一月六日,他写信给毛泽东,报告中央国家直属机关开展运动的情况,并说:这次运动把过去整不到、整不掉的问题都提出来了,丰富了整党的内容。经过这场运动,不仅要克服资产阶级思想,刷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污毒,而巨要充实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发扬民主作风,改善党群关系、上下关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以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政治思想水平,保持和提高党的战斗力。⑧一月二十六日,朱德再次写信给毛泽东,提出在新的形势下643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他说: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对于反对党员违法乱纪的行为,加强党的纪律性,巩固党的组织起了一定的作用和获得一定的成绩,但纪检工作赶不上实际的需要,主要是对重要案件的处理软弱无力和对一般案件不能及时检查处理。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党委对纪律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积极领导和支持这一工作,同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和委员一般均系兼职,无暇顾及或很少顾及纪律检查工作,加以办事机关还很不健全,专职干部的配备迄今不足半数,这样对重大案件的检查,困难就更多。

  为了克服上述缺点,朱德提出三点意见:一、责成各级党委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党委会议上应定期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对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委应给予及时的指示,在检查处理案件时,党委应给予纪检干部以有力的支持。二、健全办事机构,充实专职干部。三、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分工合作,互相辅助。

  ⑨

  毛泽东对朱德这个报告十分重视,在第二天就批示:“同意这样作,请安子文同志根据此项意见用中央名义起草一个简单的指示(不要太长)。”

  ⑩二月九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规定:第一、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党委会议上应定期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党委应予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以有力的支持和帮助。第二、要选调和提拔一批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到纪律检查部门工作,应该健全各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第三、各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可酌情实行合署办公,分工合作,互相辅助,加强联系,做好工作(11)。二月初,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相结合进行的指示》,要求全党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党员标准八个问题的教育,并分期分批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重新登记,这项工作到一九五四年春基本结束,有三十二万八千余人被开除党籍或被劝告退党,与此同时,接收新党员一百多万人,全国党员人数从一九五○年底的五百八十万余人发展到六百三十六万余人,新建立党的支部八万二千多个。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朱德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党纪律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告中说:“三反”运动开展以来,有效地揭露了党员干部中的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根据华北、华东、东北、西南、西北五个地区六月初的报告,揭发出的贪污分子和有贪污行为者中,党员占百分之十六点五,其中将有二万人左右被开除党籍。报告说:“三反”运动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次有领导的、发动群众的、全体规模的、有系统的纪律大检查运动,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和考验,证明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好的,犯有违法乱纪错误的干部受到了应得的处分。

  报告还指出,运动暴露出我们在纪律检查工作和干部工作中存在相当严重的缺点和应当吸取的教训:第一、过去有些党的组织发现了党员干部有违犯党纪的错误,不是正面地及时地提到原则高度予以批评纠正,而是采取旁敲侧击、轻描淡写的方法去对待他们,或片面地从所谓照顾干部的历史、情绪等出发,不敢或不愿正面提出批评;对于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原来工作的高级干部,没有坚决地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使党纪松弛,党内各种错误倾向更加发展。第二、有些党组织平时对干部的了解很差,不听群众的反映,一些坏干部就以一种极不正派的手法骗取信任、以达到个人的目的。

  第三、有些部门用人单纯强调技术,忽视政治,放松了党的领导和党内的思想斗争,失去了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警惕,造成了干部中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形。

  第四、在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中有两种偏向:一是不够严肃,有怜悯、姑息观点;二是简单化,不慎重。第五、有些党员干部对国家的法律、法令,对政府的政策和制度不重视、不研究,常常不自觉地犯错误。

  报告提出,必须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健全党内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党员养成奉公守法的习惯。(12)六月二十三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认为这个报告是正确的”,(13)转发到盛军级以上各级党委。

  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三反”运动采取大搞群众运动的做法,发生过一些过火的行为。在运动收尾阶段,朱德恨据中央意见指导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了大量的定案处理和复查工作。到一九五三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进行了重点复查,对运动中发生的一些过火行为和处理中的偏差作了严肃的纠正。朱德将这一工作情况,也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专门写了报告。

  一九五三年,国家在国民经济恢复的基础上,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建设。中共中央也在这一年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朱德对党的这条总路线由衷拥护,并提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保证总路线的顺利执行,防止并克服一切破坏总路线的行为或倾向。

  这年十一月,朱德主持召开第二次党的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十一日,他在会上作了《过渡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的报告,阐述过渡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意义和四项基本任务:第一、保护生产,保证国家计划的切实执行。要通过党纪教育和重要案件的处理,使党的发展生产的政策正确地执行,使国家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顺利地实现。第二、防止并反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思想对党的腐蚀,进一步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要从思想上,组织上两方面来巩固和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肌体的健康。第三、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他特别强调:“我们的党只有在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监督的条件下,才是强有力的,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和阻力,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14)他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关心群众的利益,细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坚决保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党员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处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切实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以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使我们党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取得广大群众的真诚拥护,坚强地立于不败之地。第四、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朱德认为,这是实现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顺利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要坚决反对分散主义,防止党的个别组织和党员向党闹独立性,以及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

  一九五三年底起,中共中央内部开展揭发批判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的斗争。在全国胜利后不久,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中出现这样严重的斗争,这是朱德原来没有想到的,他后来说:“直到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我才认识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面目,认识了反对高饶斗争的严重意义,并坚决地拥护这一斗争。”(15)他在一九五四年二月召开的七届四中全会上对高岗、饶漱石的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说:党内要大大提倡团结。历史一再证明,当着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都团结一致的时候,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就能充分地得到发挥,革命事业就大大地向前发展;反之,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就削弱,革命事业的发展就受到损失,受到挫折,以至于失败。我们应当在《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的指示下,提高阶级觉悟,清除那些不健康的现象,增强党的团结(16)。

  朱德认为,目前不利于党内团结的就是在一部分干部中滋长着个人主义、骄傲自满的情绪。他们斤斤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计较个人的地位荣誉,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以功臣自居,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接受人批评监督,甚至产生一种极端危险的思想,认为党是军队创造出来的,政权是军队建立的。这种完全错误的思想如果不受到坚决制止,任其存在和发展下去,就可能走到破坏党的团结的地步,使革命事业遭受损害。为了肃清高岗散布的“军党论”的错误影响,朱德多次在军队干部中讲话,强调,军队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建设和发展起来的,是在党的领导之下战胜了敌人的。党是军队的领导者,军队是党发展革命和巩固革命胜利的工具。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军队。全军每一个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忠实地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和人民的工具。(17)一九五五年三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朱德再次作了揭发批判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的发言,要求全党同志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

  一九五六年九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朱德出席了大会,并在大会上作了《加强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的发言。他指出:目前的国内条件和国际条件,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十分有利的。只要我们党能够保证正确领导而不犯重大的错误,只要我们党能够保持自己队伍的统一和团结,就一定能够团结六亿人民胜利地实现社会主建设的任务。他说:我们只要能够在新的情况下,正确运用我们三十五年来所获得的丰富的建党经验,就能够防止发生严重的错误,就能够及时地纠正已经发生的错误,使小错误不致变成大错误,使暂时的错误不致变成长期的错误,保持党的领导的正确和党的统一和团结(18)。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朱德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朱德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前后共五年七个月时间。一九五五年五月,中共中央决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改成监察委员会,由董必武担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朱德出席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和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五月六日,他在会上讲话,对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作了总结,对新建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殷切的希望。

  在这以往的五年多时间里,朱德主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为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克服党内各种不良倾向,保持党的优良作风,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倾注了许多心血。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这些时间内处理了近三十万起案件,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克服党内纪律松弛现象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曾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的王从吾回忆说:“朱德同志以身作则,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带领大家认真负责地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在全国解放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违犯党纪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对许多重大事件作了严肃的处理,从而使我们能够从纪律检查方面来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19)作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朱德处处以身作则,坚持党的优良传统,身体力行,为处在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人作出了表率。

  他多次尖锐地批评一些党员干部居功自傲。他自己对中国革命的贡献是举世皆知的,他却总是谦虚谨慎,把功劳归于人民,归于党,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公仆,看作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解放初,他家乡四川仪陇的乡亲中有几十人串连起来,背着柴禾,带着米袋,走出大巴山,经过南充,乘木船沿嘉陵江到了重庆,要上北京。朱德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告诉重庆的负责干部:要做好工作,动员他们尽快回去劳动生产,一个也不要来;他们中要求参加工作的,也要根据党的政策,量才录用。贺龙替朱德接待了这批乡亲、派人陪他们在重庆游览后仍送返家园。一九五一年朱德六十五寿辰,仪陇家乡派人到北京到看望他,并提议把仪陇县改名为朱德县。朱德听了赶紧说:这怎么使得?我不算英雄,只是一个在战场上没有被打死的普通士兵,为革命牺牲了的烈士才称得上英雄(20)。

  朱德要求全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他自己始终如一地克勤克俭、清正廉洁。五十年代初的一天,他看到身边的工作人员在清扫环境,高兴他说:“每个人都要锻炼,要能吃苦,有朴素作风。人们都是‘从俭入奢易,由奢人俭难’。有些人本来出身很苦,但进城以后就变了,不俭朴了。我们党是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只有我们才能用这么大的力量和时间来改造杜会,不但要改造经济,而且还要改造思想意识和道德风尚。旧习气不可能一下子除掉,沾染旧习气也很容易。如果不养成朴素、节约的习惯,生产无论怎样发展,人们的欲望也是难于满足的。”(21)他在衣、食、注行各方面,处处自奉节俭。建国初期,朱德住的中南海永福堂,是三间老式平房,东头一问是他与夫人康克清的卧室,西头一间是他的办公室兼书房和会客室,中间一间隔成两半,前半间是过道兼饭厅,后半间作储藏室。后来搬到中南海西楼,住房也并不宽敞,连饭厅都留不出来,节假日子女回来,还得临时搭铺。

  吃的方面,给朱德做过厨师的邓林回忆说“一般人以为朱老总是中央领导,吃饭是特灶,标准一定很高。可实际上,从解放进北京到一九七一年我生病离开中南海,老总、康大姐和我三个人加起来的伙食费平均每月都不过四、五十元,就是按当时的标准,也只是一般中层干部的水平。”(22)平时,康克清在机关食堂吃饭,在家吃特灶的只有朱德自己,每顿都是一小碗米饭,三小盘菜,一个汤。三小盘菜中,一个素菜,一个半荤半素的菜,一个常常是他亲手腌制的泡菜,汤则是一碗普通的菜汤或鸡蛋汤,几乎天天如此。如果饭菜剩了,他不让倒掉,下一顿还要接着吃。为了不使他吃剩饭剩菜,厨师就严格地按他的饭量做,吃多少,做多少。有时来了客人,朱德嘱咐添一两个简单的菜,不够时再上一点泡菜,从不铺张。他对厨师说:“我不让你每天做大鱼大肉,不是怕花钱,主要是要养成俭朴的习惯,一切从六亿人民出发,生活上不要太超乎老百姓生活水平之上。”(23)有一次,机关供应站进了一批对虾,邓师傅买了几个精心烹好,上到饭桌上。朱德一见,就问是从哪里来的,多少钱一斤。然后说:“者邓啊,对虾是好吃,可你知道吗?一吨对虾到国外就能换回好多钢材哟!我们国家穷,缺钢材,对虾少吃一口有啥关系,进口钢材更要紧。记住,以后再有对虾不要给我买了,买了我也不吃。”邓师傅说:“您是国家领导人,就是顿顿吃对虾能吃多少?”朱德说:“国家领导人就更要想着国家,能节约一点就节约一点,反正以后不要吃就是了。”(24)穿的方面,朱德的衣着总是非常简朴,他经常穿一身布衣服,有的衣服穿了多年,汀了补丁,还继续穿,有两身较好的服装,也只有参加大的国事活动或外出时才穿,一回到家里,就换上旧衣眼。

  他去各地视察,常常带着自己的行李——还是战争年代开始用的绿色的被褥,绿色的挎包,绿色的搪瓷缸,即使招待所预备了被褥、用具,他也不用。招待所桌上备了茶叶,他不喝;备了水果,他让撤下去。他每天起得早,当服务员来整理房间时,他早已把自己的铺盖叠好,房间收拾干净。他到哪里,都说好按规定用餐,不接受吃喝一类招待,也从不接受下面的礼物。

  有一次,他去山东视察,正逢水果收获的季节。地方上的干部知道朱德很称赞莱阳梨,就装了两筐,在朱德离开时悄悄抬到他坐的火车上。火车开动后,两筐梨被他发现了。朱德立刻把随行的工作人员找来,严肃地说:“我们下来是工作的,不是来搜刮的,怎么能随便收下面的礼呢?今后订下一条,下来工作,不许接受礼物;谁接受了,就让谁原封送回去。”接着,他又吩咐:“这两筐梨一个都不能动,到下一站火车停住,就把梨抬下车,派人送回去。”工作人员只能照他的意见办了。

  朱德坚决反对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中有些人自以为可以享有特殊地位和权利的错误思想。他自己从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益。他的儿子朱琦、女儿朱敏,小时候都没有在他身边生活。

  朱琦在一九三七年到延安,朱德立刻要他到部队基层去当普通士兵,后来在一次战斗中负伤,右脚致残,只好转到抗大行政部门工作。一九四八年在石家庄,朱琦带着他的爱人来看父母亲。他们结婚已经有两年了,这是第一次有机会来见父母亲。朱琦说,他们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后,将转业到地方去工作。朱德嘱咐说:转业到哪里,安排什么工作,要完全听从组织分配;无论做什么,都是革命的需要,都要干好,务求上进。后来,朱琦由组织分配到石家庄铁路机务段,从当练习生干起,再当司炉,而后才当上司机。五十年代初,朱德在一次外出中,坐了儿子开的火车。朱琉事先不知道。火车到目的地后,朱德见了穿着工作服,满身油渍的儿子,为他学到了开火车的本事而高兴。

  女儿朱敏小时候被送到苏联读书。在苏联卫国战争期间,曾被德国法西斯关进少年集中营,吃了许多苦。一九五三年,朱敏从苏联学成回国,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当教师。朱德就要她搬到学校去住单身宿舍,嘱咐她不要常回家,要好好工作,同群众打成一片。当时朱敏已经结婚,但学校的新宿舍没有建起来,她就在单身宿舍里住了四年。

  朱德常对儿女们说:“你们不要总想着我这个家。我生活、吃住都有组织来管,条件比大家好得多。这些是党和人民给的待遇,可你们不能享受。

  你们在节、假日里来这住几天是可以的,但不能常祝生活上要自力更生,不要依靠我;工作上也不要靠我去当官,共产党不是凭哪一个人就可以做官,而是靠自己的本领,能干什么就于什么。”(25)朱德以身作则,清廉自律的作风是始终一贯的,凡是同他有过接触、了解他的人没有不深深感动的。前面所说的,只是建国初期他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时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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