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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志留纪
  胸怀大陆,志留台湾露骨卡好,何必盖棺

  我家住台北市敦化南路大厦中,二十年来我有幸碰到好邻居——牙医张善惠、林丽苹夫妇,牙医开医院,太太做"院长"。"院长"的老爸当年手握上海市情治大权,杀真假共产党无算,刚来台湾时,人心惶惶,她老爸每逢吃饭时就恐吓:"有得吃就吃,等共产党来了,我们全家跳淡水河!"虽然是五十年前往事,"院长"说她仍心有余悸,觉得每顿饭都吃得痛苦不堪。五十年前同一时间,我家也从上海来台湾,爸爸虽非"院长"老爸那种国特级,不怕"会被共匪剥皮",但既一起逃难到孤岛之上,同归于尽,自有可能。一个叫宗荣禄的小国特,他写回忆录说他来台湾前,约他山西老乡宋伟霖教授一起来,宋教授责备他说:"国民党已寿终正寝,你还想亲视含殓。"我看到这段话,心里为之一震,我李敖本来明明是同归于尽的,但阴错阳差,居然又看别人"寿终正寝"了,并且有"亲视含殓"的机缘了,这种"你死我活"的结局,想来也真是奇遇。何况,在使蒋家伪政府"寿终正寝"上,我又不无促死与鞭尸之功,这种奇遇,就更杠上开花了。

  一九八六年三月五日,我回信给汪荣祖,曾一吐我对这奇遇的心境:

  ……我就是看不过去,就是要在这岛上,给知识分子留下浩然之气的榜样。我的手法是霹雳式的,因为施的是天威,所以雷劈之下,不论首从。虽然以劈"当路"的"豺狼"为主,但是兼问"狐狸",有时也有必要,我满喜欢一幅漫画,画的是打猎家在家中墙上,以所猎动物头标本为装饰,但在墙脚下的老鼠洞旁,却有另一装饰,盖老鼠头标本也!此公对敌人一视同仁、葑菲不弃、巨细不遗、大的要、小的也要,真是要得!

  ……今之台湾知识分子不成才,卖身上床、粉墨登场而不以为耻,此真顾亭林所谓之"亡天下"也!顾亭林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是政权的失落,"亡天下"是道德的失落。国民党"亡国"是他家的事,但是率二流、三流、不入流的知识分子以"亡天下",我却要站出来打,打它个明白。

  这种浩然之气,就是我几十年来的一贯人格与风格。它的形成、它的正果,有着漫长的心路历程与身路历程,而我愿以回忆录和快意恩仇录来做一清算,显有施教和典范之意存焉。

  我但白写出我并没有很好的天资和背景,也非天纵之圣,而是自己困学硬造出来的豪杰人物,甚至近乎圣人。一九八二年,我回信给黄妮娜,有这样的告白:

  ……你知道我婚丧喜庆概不参加……你和新郎的喜事,我不能参加,你们俩当不会见怪……

  你结婚后,自然离开台湾,远托异国。你为理想坐过牢、受过难,如今离开这个令人痛苦的岛,去过一种新生活,似乎该为你庆幸。按说人不该老是做战士,总该新陈代谢,总得有个退休,有个变化。所以你此后远走高飞,不能说你不对。人要为同胞活,也得为自己活,不然岂不是圣人了?要人做圣人,总是强人所难的。你年纪轻轻的,就被国民党关那么久,如今苦海余生,别做打算,也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我,显然老是做战士,无新陈代谢之可言,没有退休、没有变化,似乎该以圣人论了。套句明朝哲人的话:我做圣人,我做不到;但是圣人做我,也不过如此吧?我想,即使孔夫子在台湾,在国民党这样统治之下,做的也不会比我更多吧?……

  这种类比,就是我自许的根源。王安石赞美被人恶骂的冯道,说他有"圣人行"(圣人的行为),我自许自己就是做有"圣人行"的豪杰。自己穷困时候,一顿顿饿饭帮助老师,此"圣人行"也;自己富有时候,一把把钞票支援难友,此"圣人行"也;自己坐牢时候,一篇篇文章抢救奇冤异惨的死魂灵,此"圣人行"也,"圣人做我,也不过如此吧?"至于仗义声援弱小、疏财领先抗暴、出山以救苍生、入狱以谢知己、散尽收藏以助慰安妇……此"圣人行"也,"圣人做我,也不过如此吧?"但我为何引起争议?为何不乖乖像圣人一样,净得嘉名?追究起来,有原因在,就是我太但白了、太尖锐了、太凶悍了、太生不逢时了,所以虽"圣人行"不止,却"恶人名"不已,所以我的嘉名,没得到应得到的程度与浓度。这种不相称,不是从我开始的,早从古代的圣人墨子,就遭遇到了。墨子是热心救世的人,班固说"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就是说墨子住的地方,烟囱还没熏黑,就跑去救世去了。

  墨家的救世,比起儒家来,动人得多。孟子一方面明知"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一方面却血口喷人,骂墨子"是禽兽也"。这未免太不公道,也太伪君子了。儒家高高在上,以不耕而食为君子、以学稼为小人,一心要"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生活起居,都要乘舆代步、从者众多的大排场,这样的救世者,比起"赴火蹈刃,死不旋踵"的墨家来,是应该脸红的。孟子不但不脸红,竟还骂墨子是禽兽,这又算什么呢?比起儒家的圣人来,墨子们却没得到应得的嘉名,这当然不公道,不过,有一点公道的是被骂禽兽,骂他的还是圣人级的人物,但李敖呢?在文章中和电视call一in中被骂禽兽,骂他的却是小人级的狗腿了,但我有比墨子优势一点的是,我因为太但白了、太尖锐了、太凶悍了,我可以报复回去,不在乎形象,墨子却做不到。所以,同为"圣人行"的,李敖活得虽难度最高,却活得最痛快,痛快的原因之一,是我可以公然自大。我曾告诉陈彦增说:"大概只有像你这样深知我的老朋友,才对我这种关门自大的态度,不以为异,也毫不见怪。不深知我的人,就不习惯我这种大模大样了。其实我的自大,从不表现在脸上,只是表现在身上,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做骨……只有深知自己的老朋友,才能消受得起,不是吗?"我认为,自大如果变为一种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贵的。李鸿章、戴高乐(DeGaulle),都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们在受别人气的国势里,居然能以气势凌人、以自大获得别人的慑服与尊敬,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鸿章、戴高乐他们这种大模大样的外铄,都因为在内心中,他们真的都有舍我其谁的气魄,所以"诚于中,形于外",就有那种架式出来,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舍我其谁的。三十年前,《纽约时报》的两名记者包德甫和沙荡夹住我,跟我合照一相,一边照相我一边说:"糟糕,我被美帝包围了。"——他们知道我这个中国人自大,而愿一左一右侧立拍照,可是,我仍旧嘴不饶人,真情以玩笑出之,我深愧不如李鸿章和戴高乐也。

  当然,你自大,你自我肯定的部分,别人并不一定买账,邓维帧要办《政治家》时,跟我谈过很久,我就告诉他我应该是第一期的封面人物。他问:"为什么?你又不是政治家。"

  我说:"就因为我不是政治家,所以才应该找我。政治家是应由思想家来领导的,你说对不对?要不然水准就会降低,会变成政客。罗素得到诺贝尔文学奖时,不是也莫名其妙吗?他觉得他应该得和平奖才对。"罗素为什么会有自我肯定与别人肯定的落差呢?原因无他,你的伟大,别人不知道百分之百,只能知道百分之几而已。明朝未年,姑苏才子汤卿谋说人生不可不具三副眼泪:第一副眼泪哭国家大局之不可为;第二副眼泪哭文章不遇知己;第三副眼泪哭才子不遇佳人。后逢甲申之变,伤心而死,活了二十四岁。这位短命才子以文章不遇知己而哭,其实这种情形不以小牌作家为然,即使大牌作家如袁枚等,虽名满天下,但读者所测其浅深,也极有限,文章遇得的知己也只是部分而已。我李敖以文章名,但读者所知,也只是部分而已、甚至是一小部分而已。不过有一趣事,聊可推翻明朝才子,一九九二年一月三日上午,我在荣民医院排队领药时,有两个阿婆插队,我斥责之。事后有一漂亮摩登女士回过头来说:"李敖先生你的《北京法源寺》写得好极了!"我一时认不出她来。后来她拿出名片,才知道她是郑淑敏。我说:"十多年前远流老板介绍过。你愈来愈年轻,认不出你来了。"我的《北京法源寺》是我"不遇知己"的"文章",但得"佳人"品评如上,自是佳话。可惜一些"佳人",她们正如古话说的"卿本佳入,奈何从贼",她们跟错了男人、认错了体制、入错了政党,"从贼"以去,未免可惜。

  有收藏家刻收藏印,印文是"但愿得者如吾辈,虽非我有亦可喜",对艺术品和女人,我的心胸亦复如此,只是得者多为牛粪,故鲜花插上,殊杀风景耳。一九八四年春天,我在路上认识了台大心理系的"渊如",很有味道的女孩子,我认识她二十分钟就约她到我家,她跟我来了,后来还定了下次约会时间。不久,我收到她的信,她说还是不再来了,说她宁愿过平凡的日子。又在电话中说她还是跟定她相识已久的政战学校的男朋友了,我对她太"高"了。挂了电话以后,我的感觉是一片惋惜-鲜花又插在牛粪上了。"但愿得者如吾辈,虽非我有亦可喜",可是,谁又能如吾辈呢?

  为什么我的人生不像明朝才子那样悲惨呢?因为我用玩世的喜感"化"掉了一切,所以遇到不如意事,我不但没有三副眼泪,连一副也没有,有的只是哈哈一笑。不如意事以外,我发为评论,评论中也考究玩世的喜感。例如一九八九年有所谓无壳蜗牛卧上街头,以无住屋为抗议的活动,孟绝子打电话来,聊天中谈到如何才能有效逼国民党伪政府面对房屋政策,谈的结果,发现只有采集体大便模式,才能奏效。无壳蜗牛们应以一万人为集合人数,先到中正纪念堂大使,如官方再形玩忽,则二十四小时后,再去慈湖大便……(略——

  编者狗屎编者-文岭)于是,无壳蜗牛们无屋可住,逐水草而居;国民党有屋住不得,逐水肥而居,余味无穷之下,民进党进无隙拉大便,退无缘捡水肥,其逐臭空间,也随问政空间一体减少矣。

  政治问题,大便解决,其斯之谓欤?惟一的流弊是,有朝一日,国民党政府房屋政策落实过度,盖好以后,以为是国民住宅,其实全是一间问公厕。蜗牛又叫苦矣!——这就是我玩世的喜感。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六日,李宁代《政治家》访问我,说:

  "你的确是个很好的宣传家。是你的性格如此吗?还是另有原因?"我答道:"当然一部分是我的性格,另一个原因是我的戏,""我出道的时代跟胡适不一样。胡适那时代的知识人很受尊重,而胡适出来时就是大学教授,当然容易造成一个好形象。我一出道就是流氓,靠打天下起家,所以,不断有诉讼、不断有花边新闻,不可能有好的形象。可是这有助于我的发言权,当舆论这样封锁我时,它还是无法完全拒绝我,还是要登我一个百分比,因为它忍不住不登嘛!"我举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为例:"这次我出来,《联合报》登了我的消息,《中国时报》不登,听说余纪忠开会时很生气,因为漏掉新闻他们也吃不消。《联合报》一开始虽然登了,可是后来我写了一封信到《联合报》,他们就不登我的,登别人的。不过,没关系,他们总要给我一个百分比。"就靠这一点百分比,我迂回性的、点缀性的突破了这个岛对我的封锁。诀窍无他,我是真人演假戏而已——假戏不是虚伪,而是有技巧的"鼓动风潮,造成时势"。在这岛上,别人是靠成群结队狼狈为好造势,我却靠独来独往单枪匹马造势,比别人难多了,所以要会作戏。我的戏目有很多种。第一种是要有"狂气",狂气就是有话直说,不必谦虚。在许多方面,我的表现一点也不谦虚,不过,这就是我。当我觉得我是第一的时候,为什么我要说我是第二?我要打破这种虚伪。更有甚者,我表现我是第一的时候,是干脆以自吹自擂的姿态,大言惭人的。我的敌人胡秋原骂我"诈疯魔",这次他说对了。英国文学家萧伯纳说:"人家捧我,我很不安,因为捧得不够。"萧翁毕生自吹自擂,狂气不脱,良有以也。狂气以外,另一种是"流(流氓)气"。周作人说写文章要有点流氓气,其实做人也当如此。有流氓气就是敢做敢当、不恤人言、不怕声名狼藉,为了真理,不怕人说闲话。孟子说匡章是天下大贤,但是举国都说匡章不孝,因为他跟他老子争是非。可是孟子为他跨刀,孟子说大孝子才敢这样做啊!可是匡章的不孝却一直洗刷不清,只有靠孟子来保锑。有时候,坏名誉会跟着你走一辈子,你没办法,也只得由它跟着走。这时候,有点流氓气就发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至少不会像匡章那样痛苦。流氓气的最大特色是对闲话的反应异乎寻常:"是老子干的,又怎样?"这样一来,手足无措的,就换成说闲话的本人。一如闲话说一少奶奶偷人,偷了姓王的,如果少奶奶的反应是:"老娘偷了好几个姓王的,你说的是哪一个?"这样一来,手足光措的,就换成说闲话的本人。

  在我表现狂气的时候,看起来有大头症、有自大狂,其实我内心深处,可自我谦虚得很。我常以出糗的故事,来浇自己多么有名的凉水;也用两个故事,挖苦我没有那么有名或有名有过了头。一次在高雄,向市警察局索赔,它的副局长迎面而来,亲热地握住我的手,赞美说:"李先生,我久仰你,我早就拜读过你写的《高山滚鼓集》!"一次在台北,路过大安分局,它的一名警察拉住我,也赞美说:"李先生,我久仰你,我早就看过你写的《野鸽子的黄昏》!"我想,对我说来,固飞来劣书,空降头上,弄得啼笑皆非;但对劣书作者(柏杨和王尚义)说来,也将生而切齿、死不瞑目吧?有了"狂气"和"流气",再加上我的"义气"和"勇气",自然就形成了完整的李敖综合体。这种综合体总归户在玩世的喜感上面,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李敖了,我玩世的法子很多,我常用的一个,就是盯住一个人,在他身上,胡思乱想一阵。这一胡思乱想,这个人完全不知道,但他已被我千里外取其首级或摄其魂魄或其他了。这种隐秘的趣味,不是"意淫",意淫是对美女用的,可是这种胡思乱想,却是专门用来对付男人的,其中尤以丑男宿敌为多。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写过一篇《我要吻周联华》,稍举数例,以泄天机:

  一、我盯住了周联华-周联华是教棍。我讨厌教棍。我讨厌周联华。不过周联华比台中思恩堂那教棍沈保罗要好-拉王轮的却厕身学术界,学术界苦矣!苏南成吗?不是。苏南成不要脸台湾第一,可是论丑却台湾第二。台湾第一丑不是别人,乃是许水德。许水德丑得可真上相,尤其他那天庭之内,凸凹不平,好像沙皮狗加猪头肉,丑死人了!国民党竟把这种丑类不徙入南海而引进政坛,其罪状也,与破坏生态环境相等。不过,许水德之丑,倒还慈祥,不像郑周敏、黄任中那样丑得有杀气,这可算是惟一令人稍得喘息之处。

  四、我盯住了连战——这个岛上谁最讨厌?柏杨吗?你一读他的文章,你会转移这种感觉到他文章上面,所以不是柏杨。吴丰山吗?这小子的确看起来令人浑身不自在,当选国大代表以后尤其如此,他仿佛以为自己是大官,老端个臭架子、摆张臭脸,从来没学会怎么笑。为《自立晚报》诽谤李敖事,他亲来我家道歉。他坐在沙发上,我愈看愈不安,我宁愿放弃索赔,如果他能换一张脸的话。不过,论最讨厌的,还轮不到他。是康宁祥吗?康宁祥讨厌之处,不在他的矮、黑、丑,而在他那一对翻白呆滞的死鱼眼睛。跟他打官司,他出庭后,理屈词穷,老羞成怒,突然学眷村中没教养的女人,伸手大抓我的帽子和眼镜。但在大抓之时,一对死鱼眼睛,却依旧翻白呆滞,没有变化、没有激动,我好像被一个多氯联、苯中毒的白痴(不,黑痴)抓过来一般,令我忍不住要笑。康宁祥虽然如此讨厌,但比起邱创焕、丁懋时那种长相与表情来,却相形逊色。邱创焕和丁懋时都不是两面人,因为七爷八爷式讨厌的脸,足已独当一面。不过,此中之尤者,还是连战。连战的脸,讨厌无比,再加上那副架在鼻梁上过高的眼镜,更增加了讨厌的道具。外传连战打老婆,其实他老婆真该打——连那样讨厌的人还同他挑灯夜战,这样没水准的中国小姐,还不该狠揍吗?

  看到了吧,这就是我独自一人时,玩世的喜感。不过上面属于长篇的,还有短篇的。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九日我有《新版三十三不亦快哉》,可以略见我雅人深致、怡然自得的奇趣。

  其一:徐复观遗言以未谒孔陵(该是孔林之误)为恨,我却以挖掘孔林为愿。掘孔子之墓,探幽发隐,不亦快哉!

  其一:关云长被砍头后,"身"埋在当阳、"首"埋在洛阳,身首异处,美中不足。他有"还吾头来"之哀呼,我携其头就其首,以全其躯,功德在焉!关老爷有恩必报,必向我还人情,我说:"到台湾显显灵吧!你看台湾人把你这忠肝义胆之人当成财神,恩主公,来供了,多可恶呀!"由关老爷教训教训愚民,不亦快哉!

  其一:胡适一辈子受他可恶老婆江冬秀的气,死后还埋在一起。把他们给分开埋,胡适将感拜我于地下,不亦快哉!

  其一:雷震生前自设南港墓园,旁有生扩,宋英说她死后将与之偕葬——把宋英掉包,换成小老婆,雷震亦将感拜我于地下,不亦快哉!

  其一:将江冬秀、宋英等一。于恶妇,埋在一起,悬匾如《儒林外史》式大书"死得好!"不亦快哉!

  其一:看蒋家三代一死二死三死,不亦快哉!

  其一:请出伍子胥,代鞭蒋介石、蒋经国之尸。不亦快哉!

  其一:分别对慈湖、大溪父子"陵寝"正门小便一泡,口口念念"卵叫你呷"一句,心想你死我活,不亦快哉!

  其一:大便时改唱伪国歌:"三民主义,伊党所宗,以祸民国,以进马桶……"不亦快哉!

  其一:大便时看《蒋总统集》、《李登辉文告》,以臭制臭,不亦快哉!

  其一:从来拒绝去"中正纪念堂",等他年爆破后再去,不亦快哉!

  其一:看口吃人相骂,不亦快哉!

  其一:看明垦掉书袋,大谈文化,不亦快哉!

  其一:看离停经期不远之明星大做月经棉广告,不亦快哉!

  其一:关起电视,从凤飞飞到白冰冰,所有土蛋,都去他的蛋,不亦快哉!

  其一:得知户籍资料中,胡瓜是上海人、金素梅是安徽人,荒谬好笑,不亦快哉!

  其一:把土蛋杨丽花干脆变性为男,不亦快哉!

  其一:看蜜蜂追人,倾巢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陆小芬穿帮秀照片,脱奶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议会打架,国骂台骂,脱口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没去过大陆一步的黄昆辉主持大陆政策,说起话来眉飞眼窜,怪相毕露,如趁机上去,给他一个嘴巴子,不亦快哉!

  其一:没考过一天试的孔德成主持考试院,在他道貌岸然时也给他一个嘴巴子,不亦快哉!

  其一:在沈剑虹演讲时,庄亨岱指挥时,一把抓下他们假发,不亦快哉!

  其一,看懦夫教授们成群结队反对起刑法一百条,不亦快哉!(我们单枪匹马打国民党时,比刑法一百条严重的"惩治叛乱条例"横行时,他们在哪里?)

  其一:看懦夫教授诉说警察凶相,边说边哭,不亦快哉!

  其一:看考生最后一堂考完出场,买红豆冰棒一根,边走边吃,不亦快哉!

  其一:看和尚发怒,不亦快哉!

  其一:看神父还俗,不亦快哉!

  其一:听日本人说英语,把National说成"那新那鲁",不亦快哉!

  其一:使小气鬼破财,不亦快哉,其一:在假日玉市看土蛋玩假玉,不亦快哉!

  其一:鬼月买房,连鬼都怕你,不亦快哉!

  其一:太太小屯,儿子戡戡,别人下海,我们上山;太太小屯,女儿湛湛,上山以后,旁若无人。不亦快哉!(这一条,是一九九八年新换的。)

  在文星时,陶运猷写了一幅中堂送我,中有一句说我"敢违世俗表天真",他这句诗写得很传神,我的为人,的确如此,"表天真"并不是装小孩、显幼稚,而是真正基于真知和真诚的率性表述,这种表述容或夸大,但非扯谎,也非虚伪,反倒非常"性格巨星"。正因为我自己雅好此道,所以人物中我偏好"性格巨星"式,像东方朔、像李贽、像金圣叹、像汪中、像狄阿杰尼斯(Diogenes)、像伏尔泰、像斯威夫特(Swift)、像萧伯纳、像巴顿将军(Gen.Georgepatton),我喜欢他们的锋利和那股表现锋利的激情。在党外时代,我帮黄石城出资的《深耕》写一篇东西,他们给我四千块稿费,我马上叫来人找到黄石城说:"笑话,只给四千,拿三万来。"黄石城果然给了我三万,可是我把这钱转给林正杰当竞选经费了。这就是我"敢违世俗表天真"的动作,态度嘛,不够好,且有"流气",但极有效,因为别人怕我,所以大家反倒少麻烦。最有名的一件是我为死友小苏(苏荣泉)讨保险理赔的事。小苏跟我多年,搞出版,与国民党斗争,他和黄菊文是第一线人物,功劳仅次于菊文。他跟我多年后,感到自己还年轻,出版业前途黯淡,乃改行去高雄帮"金主"做放债收息生意,方法是把现金借给拿不动产银行以外"第二胎"抵押借款的人。不料一次借给了一批流氓,流氓想耍赖,把他绑去,强迫他涂销"第二胎"设定,他死也不肯,他说如此"金主"将不再相信他,他宁死不受威胁,折腾了一天一夜,流氓们无奈把他放了,可是他心生恐惧,乃去保险公司保生命险。为了炫耀身价,他保了八家,总额高达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但保后不久,他即在泰北旅游时被枪杀。他的家属向保险公司交涉四个月,保险公司以静待调查为由,迟不肯赔,并且显然有耍赖迹象。他的家属求助于我,我查出八家公司联手拒赔,是由国泰人寿带队的,我乃先找美商背景的两家——安泰人寿和南山人寿,使出浑身"流气",予以分化、予以摆平。其中南山人寿最逗,他们经理说:"要打官司,我们可以打赢,可是我们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们愿意赔了算了。"这时国泰人寿态度蛮横,硬带头不肯就范。我乃写信给国民党伪财政部长林振国、伪保险司长陈冲分别警告,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赔偿金额"保险人应于约定期限内给付之;无约定者,应于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付之"。简单他说,人一死,十五天内就该给钱。"保险法"是所有保险业务的母法,就法律的位阶来说,就像"宪法"一样崇高,保险公司不能以"调查中"为托词,以"逾期部分会付利息"为借口,拖延赔偿。如果赔错了,可以以诈领保险金告我,但不能不先赔。而今天国泰人寿如此蛮横,显系你们保险司包庇所致。我的信当然理直气壮,"财政部"怕了,给了国泰压力;国泰软了,遂照赔,国泰一赔,其他五家("中国"、"全美"、"三商"、"国华"、"兴农")也就投降了。于是全部花了一个月零五天(其中还包括过了一个旧年),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部代小苏家属要到。其中有趣的一个插曲是,我调查保险司涉嫌包庇时,不知司长名字,经查出是"陈冲"后,我在桌上写上"找陈冲"字样。我太大小屯"偷"看到了,笑问我:"你找电影明星陈冲干什么?"原来她把女明星陈冲给想进去了。

  若说我一路喜欢做穷凶极恶式的"流气"抗争,也不尽然,我也有极动人的做法。雷震《自由中国》被封后,它的作者胡虚一卷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间,瞎了一只眼睛。这场冤狱,雷震的老婆一一监察委员宋英视若无睹,丝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虚一出狱后,说没心肝的风凉话。宋英对胡虚一说:"别怪国民党了吧,国民党弄瞎你一只眼睛,但免费为你把另一只开刀,开出来比以前还好用,国民党也不错啊!"

  胡虚一出狱后,就食通化街程积宽煤气行地下室,每晚睡觉,要踩着砖头下去,因为地下室淹水。由于他和我在殷海光家有一面之缘,他乃求助于我,我怜其因义受难,乃把他接出"地窖",全套照料其生活。他说他整理雷震日记,雷震同意他影印存念,雷震如今死了,或可发表在我办的《万岁评论》上,我当然欢迎。不料消息一出,宋英立刻在余范英发行的《时报杂志》上警告,一边说李敖以不正当方法取得雷震日记,一边警告不得发表,否则要告。我看到后大怒,乃声言我不等你告,我先告你!宋英立刻怕了,也放水了,宣称李敖难缠,她不告了。可是余范英这边无法一走了之,被我逮住。我到法院递出状子后,余范英主战,但她老爸余纪忠却力持慎重,派高信疆太太柯元馨和简志信(瑞甫)前来疏通,因为他们两位太客气,不太能准确转达我对余纪忠不满的话,所以我决定写一封信给余纪忠,信中说:

  昨天柯、简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来舍下,转达先生请我撤回告令爱的讼案,他们一再强调说:余先生说,他对你李先生素来钦佩,多年来《中国时报》也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以后还会继续做公正报道。我说:我在十八年前(一九六六年)也告过余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报,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单方面报道他的朋友徐复观诽谤我的长篇大论,却不登我这方面的,这是有违"中国新闻记者信条"中"善尽新闻责任"、"公正第一"、"热烈伟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条信条的,这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忘了——这是第一次。囚年前(一九八0年)国民党由王升带头的秘密小组发动司法斗倒我、舆论斗臭我,利用胡茵梦等人,连番诽谤我,《中国时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分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在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出版法"、"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我当时是以挂号信寄去的,并且打电话告诉了余范英,余先生不能说不知道,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二次。两年前(一九八二年)我出狱,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记者揭发监狱的黑暗,那一阵子,反倒是《联合报》登了两边的话,虽然也比例不对,当时《中国时报》登的,却是法务部那边一面倒的骂我的话,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三次。今年又来了,《时报杂志》又一面倒登宋英诽谤我的话,按照最基本的新闻处理原则,要登,也得向胡虚一和我查证一下吧?可是却全无此等基本手续,就悍然登出,并且一登再登,胡虚一写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删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连礼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个招呼,这未免太目中无人了,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四次。多年来,每在国民党想用舆论斗臭我的时候,《中国时报》部无役不与,现在余先生说多年来《中国时报》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我李先生实在不敢相信。我跟柯、简二位又说:余先生和你们各位,都没做过第一大报的受害人,不在局中,不知其苦;相反的,高高在上,享受官方只许我办报不准你办报的独占,自然就久而不觉其错,余先生说他对我…直公正报道的心理,是我可以理解的,大权在握的人,没人会在内心里使自己不平衡,余先生当然不相信他自己是不公正报道的人,虽然事实。匕焦头烂额的总是我们。《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们抗议,说对你们是运动、对我们是玩命;《聊斋》中蝴蝶向县大爷抗议,说对你是赎罪工具,对我们是虐待死亡。这些对比,都说明了双方立场不同,看法的差距是多么大,我并不奢望余先生采取我的看法,但是我必须使他多少要觉醒到,《中国时报》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清白、那佯公正,下少对李敖绝非如此,他的看法错了。我承认余先生说索来钦佩我的话是很诚意的,我承认他对我的理解比其他国民党人员高明得大多,我也承认他在我为《中国时报》写专栏时对我十分礼遇,我甚至感谢我结婚那天余先生余夫人到我家来看我,请我吃饭……但这些私谊,在风浪来时,似乎都无助于双方的毫不容情。多少年来,我在外名誉这样狼藉,拜第一大报的榆扬之赐,恐不在少,而其中波橘云诡,变动无常,也颇足警世。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楚嵩秋、"新闻局长"宋楚瑜请我吃饭那次,余先生在座,说《中央日报》曹圣芬连李敖卖书的广告都不登,未免使本党示人以不广,请楚主任向曹圣芬关照:但是曾几何时,第一大报也一样广不起来了。当《中国时报》拒登我的广告,出版社方面请我直接写信给余先生关照的时候,我说何必呢?余先生自己,会不知道吗?

  我跟柯、简二位又说:在国民党大员中,余先生是很有代表性的。他毕业中央大学,又留学英国,一九四七年出版的《中国名将录》里说他是"年轻、英俊和富有政治家风度的人物"。他少年得志,官拜中将,在我们家乡任东北行辕政治部主任兼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可说是一表人才。但他暗投在国民党的大洪炉里,他就无法不和国民党一样,国民党祸国,他有份;国民党丢掉大陆,他有份;国民党办报言人,他有份。他的身世,真令我有"卿本佳人,奈何从贼"之感,我真为他可惜。请你们二位转告余先生。

  柯、简二位面有难色,我笑着说,在《中国时报》的畸形权力结构下,我真怀疑你们敢把我的话转告余先生多少,但是余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何从知道他错在哪里呢?

  今天凌晨四点就醒来了,我躺在床上,对自己说:我跟余纪忠交情一回,还是由我亲自写封信给他吧!于是我就决定写下这封信。我把对柯、简二位谈话的内容写得更精确一点、仔细一点,就是上面这些话了。

  去年一月三十日,我发表《给黄少谷先生的又一公开信》(收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九册),最后说:

  ……回想半个世纪前,新闻界没有封杀你,因为你可以办报,"军阀"允许任何人办报,可是在"大有为政府"的今天,反倒不能办报了;又回想半个世纪前,司法界没有被这样污染,国民党员罗文干遭到政治迫害,"军阀"允许司法方面不配合,可是在"黄少谷主持司法院"的今天,司法方面的"言之痛心",反倒愈来愈重了!我们怎么了?我们到底怎么了?我们的新闻界和司法界,半个世纪来,是不是开倒车了?

  问题已不在开不开倒车,问题在即使开倒车,还能开多久?少谷先生,你八十开外了,你和你的同党尽管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但是你们的子孙应该知道,我真不愿用"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老套来劝你们,但是"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因果铁律,究竟还不是你们这些祸国殃民的老人所能推倒的,你们总该避免殃及子孙吧?

  如今,在倒车日甚声中,我们本该不要再结怨的人,却又周而复始,又来结怨,并且"殃及子孙",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参加斗臭我了,我真觉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国民党法院为了开脱先生,竟推翻文明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第一,一四三号解释例,说先生是发行人,所以无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结果如何。先生当然知道我绝非笨到妄想在此时此地法律上还我公道之人,先生当然知道我不过在留下历史记录与时代罪证。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网的与我结怨,以为子孙之余殃?我真对先生之不智,为之呗息。国民党的悲剧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总是高估了自己,错估了敌人。在大陆错估了共产党,所以到了台湾;在台湾又把我们看扁,所以好像总把我们吃定。其实如日中天的汉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马迁,而被司马迁遗臭万年;何况是日暮途穷的国民党?当然国民党不怕历史、不怕异己,但对为子孙余殃,总有所怕。陶百川日日大声疾呼请种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却举家放洋以为趋避,其内心之明智与恐惧,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游戏,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征事大。即我们这些国民党统治下的受难者,决心有同第一代斗争后又同第二代斗争的准备,结怨相报固然令人不快,但是只要国民党执迷不悟、欺人太甚,我们又有什么选择?遗憾的是,对我个人说来,我真的"不愿与余先生结怨,因为余先生毕竟是国民党大员中最能欣赏我的人"。但事实演变,先生人在江湖,竟前后四次,以不公正对我,甚至有甚于《联合报》,纵有;日交余情,亦云寒矣!我遗憾要以先生父女为斗争选择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选择跟我过不去。我真的感觉到,在政治壁垒的对峙下,甚至仅存的最后一叶都要飘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里,为时代的无情,留下悲怆见证。我本想尽量抑制自己,留下一个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没有选择,我只好备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资。这是我给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后一信,长与先生,生死辞矣!

  这封信是一九八四年二月五日清早写的。写好后,我拿给黄怕看。深知余纪忠的黄怕说:"要这么麻烦吗?以余先生那么聪明,我去跟他说就好了。"果然黄怡越过"柯、简二位",开辟第二渠道,见了余纪忠,余纪忠照我开的条件,道歉赔款了事。为了给余纪忠面子,我请黄恰带去三幅不错的画,半开玩笑请黄怕转告:"余先生别以为自己吃了亏,如不喜欢这三幅画,可卖给蔡辰男的国泰美术馆,包余先生还可赚一票。"

  这就样的,黄怡捧了书面道歉和四百万现金过来,我抽出十分之一,送给黄怡,黄怡不肯收,我说:"算余老板请客,你没有车,你去买辆汽车吧。"她笑起来,勉强收了,真买了新车,变成汽车阶级了。后来胡虚一看了这封信,对我说:"李敖兄啊,这才是好文章啊,你可以写不骂人、不粗野的文章,而能把意见表达得深为得体,那么动人,为什么还要写其他那些骂人的、粗野的文章呢?"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不少我快意恩仇的背景,但究其原始,这笔财路是我好心帮助胡虚一而来,义助朋友于先,才有"财富逼人来"于后,这也算是好心好报的因果关系。这一事件后,或许有人说,你这样对余纪忠,那《联合报》的王惕吾还不一样是报阀,你对他是不是反倒优待了?其实没有,我揭发过王惕吾为美军开妓院的事,扬他丑扬到这种地步,这是优待吗?凡是报阀,我都不放过,连小报阀-林荣三,我都"小的也要"呢!梁子最早结在林荣三的《自由时报》乱登消息,说:"东北籍国代路国华娶媳妇时,李焕夫妇破例到场祝贺。席间,李敖突然出现,并和李焕亲切拥抱,引起现场一场骚动。"看到《自由时报》,我很困惑,因为我不但早已多年不参加婚丧喜庆,并且与我们东北籍的什么立委、监委、国代之流根本没有来往,不但没来往,我还写文章一再骂他们呢!不但不认识的我要骂,认识的也照骂不误,梁肃戎被我骂得狗血喷头,就是显例。立委石九龄且是我三姊夫石锦博士的爸爸,于我是亲戚、长辈,我也照骂不误。如果真理所在,我因为对方是同乡、是亲长,我就放水,那李敖还叫李敖吗?我根本不认识"东北籍国代路国华"及其血亲姻亲,又何从"突然出现"在什么婚礼之上?何况,我一生美女都拥抱不完呢,谁要去拥抱李焕?也许有人以拥抱国民党大员为荣,我却深以这种不实报道为辱。《自由时报》实在太乱来了,因此我请来郭鑫生律师,把它告到法院,可是没告成。但我没完没了,又逮到它诬指我开车闯红灯,就凭这么一句话,我又请郭律师告到法院,地方法院法官谢碧莉判林荣三赔我十万元,我嫌少,上诉以后,高等法院法官吴欲君、王立杰、陈博享在我的依法纠缠下,判他再加四十万,今年七月六日支票开过来,连同利息一共赔我五十四万九千七百九十五元,可见我如何快意思仇!原因简单极了,就是"林荣三,大土蛋。讨厌你,跟你干。逮到你,法院见"。如此而已。

  美国绰号"黑色轰炸机"(BrownBomber)的重量级拳王乔·路易斯(JoeLouis),从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九年,独霸拳坛十二年。他临退出江湖前,到台湾做过一次表演赛,美中不足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没有可堪一击的对手能配他一战,他在台上,表情只是一片索寞。一个不量力的美国军官颇有拳名,上台跟乔·路易斯比划,可是拳未伸出,人已被撂倒,乔·路易斯表情继续索寞——他索寞,因为在这个岛上,没有真正可堪一击的"敌人"。乔·路易斯来时,我正念中学,看到报上对他的描写,我茫然一直难忘;可是多年以后,当我在文坛上独霸之余,我想到乔·路易斯,却又恍然若有所悟。乔·路易斯在美国,有一次与朋友们外出,途遇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子们寻衅,小子们打过来,朋友们打过去,但是大家交手,乔·路易斯本人,只是闪躲而已。朋友们大叫老乔你怎么不打,乔·路易斯说:"我这一拳多值钱啊!

  怎么可以用来打这些小子们。"乔·路易斯说这话的时候,也可想到他的索寞——上台的"敌人"固然不堪一击;台下的小子们,他也不屑一揍啊!我在台湾文海称雄,有一点对乔·路易斯自愧不如的是,我有时要在对方太不入流的时候,为了开道过路,也会挥拳施教,"打这些小子们"。并且,总是擒贼擒王,是狗就找主人,是和尚就找庙。做主人的、做庙的,别想藏在身后,我一定把他们揪出来打。有人问,你李敖不是也说过:"我不该向那些时代渣滓们消耗我的精力"

  吗?为什么你还一再做这样的事?我的答复是狗咬着你不放,你怎么办?只有先把狗弄开再说。就像孙悟空对上二郎神,孙悟空跟二郎神打好了,可是二郎神带了一条狗,先放狗来咬他,怎么力、?总得先解决狗的问题才行啊!可是解决狗的问题又不够,最后只好打成一团了。一九九一年,潘君密(大风)写《美丑与得失》就有这样两段:"昨(四月十六日)晚看了美国国家电视台(ABC)采访新近自大陆逃出的暴乱分子柴玲女士的节目后,使我立即想到……李敖先生的名言:

  我的一切努力,都随着台湾的微不足道而小化了!同样道理,柴玲之所以受到美国传播媒体的重视与利用,正说明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分量;套李敖说的话,那就是:柴玲的一切,都因为中国的强大而大化了!,李敖反国民党,著作等身,英勇盖世,积三十年之努力,竟不如柴玲小姐拿着小扩音器面对洋记者一夜之间的哭哭叫叫。其间道理是很明显的:那就是李先生选错了对象,好比唐·吉河德去斗风车;而柴女士风云际会,正好当了中、美两强政争中的一个码子,所以一夜成名。台湾太渺小,小得死活都没人理;中国太伟大,大得掉一根毫毛都被人拾起来当活宝,这一点对搞反对的人而言,是非常之重要!尤其对柴玲而言,更应该对她所反对的强大的祖国,深怀感激。"柴玲到外国后,写信给我、打电话给我,我也以在大陆、台湾的努力与收获悬殊为言……(略——编者狗屎编者-文岭)台湾太小了!国民党太小了!

  虽然如此,我仍;日自勉我自己一段话:"当它变得什么也不是,你跟它同在一起,你也变得什么也不是。你不必对殒石做什么,如果你不与殒石同碎,你还是做你自己的世界性普遍性永恒性生命性的工作吧。"这就是我一生的计划,也是我余生的方向。我一生的计划是整理所有的人类的观念与行为,作出结论。人类的观念与行为种类大多了、太复杂了,我想一个个归纳出细目,然后把一个个细目理清、研究、解释、结论,找出来龙去脉。这不像是一个人做得了做得好的大工作,可是我却一个人完成它。这是我一生留给人类留给中国人的最大礼物,因为自有人类有中国人以来,还没有过一个人,能够穷一生之力,专心整理所有的人类的观念与行为的每一问题。人类的观念与行为经过这样的一番大清算,会变得清楚、清醒,对前途有大帮助。也许有人说:"你做的,好像是最后审判?"其实不一样,最后审判是人类的愚昧已经大功告成、已经无可挽回,只是最后由上帝判决而已。我做的,却是一种期中结账。结账以后,人类变得清楚、清醒,可以调整未来的做法和方向。所以我做的,跟上帝做的不一·样,我们只是分工合作。上帝从最初造人类开场、到最后审判落幕,他只管首尾两头;而我却管中间,要清清场,检讨一下上半场的一切。所以,上帝最后可以审判我,但在最后没到以前,我要检讨一切,包括上帝先生在内。

  十二年前,当刘会云去了美国,我想起龚定盦"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的句子,感而有诗,写了一首《残棋》:

  不必有惊天号角,

  不必有动地鼓鼙。

  无声中,我们作战,

  在泥里,一片春泥。

  哪怕是好花堕水,

  哪怕是落红成离。

  只相信此心一念,

  一念里多少凄迷。

  明知你-你将远走,

  明知我-我志不移,

  明知他-灰飞烟灭,

  也要下这盘残棋。

  如今,残棋已毕,我这"国手"也虽胜犹辱,势将以垂老之年,做台风转向。我决定把我自己期中结账,写回忆录和炔意恩仇录,双双以告苍生。当年司马光曾自豪:"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我写回忆录和快意恩仇录,也庶几近之。有些看似私事细事,且事涉他人或第三者,但我以"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的坦白,都给写出来了。此司马"光"之心,路人皆知也,甚至我觉得,我比司马光还司马光。

  因为司马光还恤人言,为了有人说他迟迟不把《资治通鉴》完稿是为了图利,他乃匆匆写完,以致五代部分写得草率;我呢,绝不怕人说话,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才真正是"君子坦荡荡,,的作风。正因为我相信司马光的自豪标准,因此我写出了任何中国人都不敢坦荡为之的一面,若有人大惊小怪,我倒建议不妨看看英国文学家哈里斯(FrankHarris)的自传-《我的生活与爱情》(MyLifeandLoves)。比起他那"西洋金瓶梅"式的记录,我写出的,不但只是大巫面前的小巫,并且简直不够看了。

  我从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登陆台湾,一天也没离开,转眼已满五十年。一个外省人,五十年在孤岛上,一夭也没离开过,还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外省人,"残山剩水我独行",在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统治下,挺身与国民党当权派斗争,一往直前、二入牢狱、三头六臂、四面树敌;又挺身与台湾人当权派斗争,五花八门、六亲不认、七步成章、八面威风。

  在所有斗争中,总是以人不可及的大人格、大节操、大头胁、大才华、大手笔、大刀斧、大有为和大不敬,去斩将搴旗,外加踹走狗、小卒一脚——李敖的敌人是不分大小的,从外省人民族救星到台湾人民间乩童,只要看不惯,都可成为我嫉恶如仇的敌人,然后动用大量的资料与黑资料,笔力万钧,把死人鞭尸、把活人打倒。在这种得理不饶人的作业中,我是独行侠,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又"时髦不能动"。画饼楼主在《台北日记》中说:"对整个知识界、思想界来讲,李敖才当得起真正的孤星,因为他耐得住寂寥,忍得住高处不胜寒。"正因为有这种气魄,所以我不为"时髦"所动,"虽千万人,吾往矣",在往矣以后,口头以先知姿态,作弄别人。别人永远跟不上我。别人是羊的时候,我是老虎;别人变成了老虎,我又是武松。这样的外省人,在这样的孤岛上,岂不是怪事么?

  亚历山大大帝见到思想家狄阿杰尼斯,自负他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我是狄阿杰尼斯。"而我的自负是:

  "如果我不是李敖,我愿我是李敖第二。"五十年在台湾,我自负得不做第二人想,虽然如此,作为一个来自白山黑水的人、作为一个午夜神驰于人类忧患的人、作为一个思想才情独迈千古的人,我实在生不逢时,又生不逢地。严格他说,我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就好像耶稣不属于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一样。我本该是五十年后才降世于大陆的人,因为我的境界,在这个岛上,至少超出五十年。我同许多敌友,不是"相见恨晚",而是"相见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们妈妈小产和我妈妈早生的误差。这一误差,凑合了许多根本不该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许,只有从这个谑画的角度来看我难以见容于这个岛,大家才舒服一点、开展一点,才少一点怒容、多一点苦笑。

  耶稣说没有先知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大陆是李敖的乡土,但我不在其内;台湾是李敖的乡土,但我被见于外,不过,对我说来,在内与见外,皆属过眼烟云,总归中国是我的乡土,在这乡土上,大陆也好,台湾也罢,对我都是一样,我的终极是在无何有之乡、在广漠之野、在中国与人类的历史上定位。在那定位深处,我英灵不泯,也会蓦然回首、回首"向来萧瑟处"的台湾、回首"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台湾,而有以浑然一笑——我会自语:"那个孤岛吗?我曾经住过五十年,从青春到老去,我都在那儿.那是一个奇怪的岛,不论我住多久、不论我多少快意恩仇,总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虽然如此枯寂,我还是忘不了它!"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清早,在中回台湾写(最后附告:我已跟台大医学院骨科主任韩毅雄医师、法医学科主任陈耀昌医师初步谈好,我死以后,将捐出遗体,做"大体解剖",然后做成完整骨骼标本,永远悬挂子台大骨科,除嘉惠医学教学及研究外,恨我入骨者亦可髑髅相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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