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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西方文明入侵美洲大陆以前,印第安人在这块几乎与世隔绝的孤独的土地上,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创造了辉煌灿烂,令同时代欧洲人折服的古老美洲文明。就文学而言,丰富的古印第安神话传说作为一个反映其生活方式、风俗不惯以及民族精神的整体,不仅是古代美洲印第安人的难以再造的艺术典范,而且表现了古代印第安人认识世界、征服自然和思考自身生存的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上被征服,神也就消失了。”在今天,神话被看作是一种难以取代的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审美价值和艺术感染作用,而且是研究其民族思维特性、独特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的最原始的范本。 
  尽管跟四大流域文明古国以及被喻为西方文明摇篮的古希腊神话体系相比,印第安神话少了些精深博大的气度和壮美绚丽的文采,但其天真未凿的稚拙纯荆和自成一体的独特风格仍然未可小觑。尽管在长达数百年的殖民统治时期,古印第安文化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神话传说被当作“异端邪说”受到普遍禁忌的摧残,但数百年古老相传而能风味犹存,则更显其内在生命力之强劲。尤其是在十八世纪末及十九世纪初代表民族意识觉醒的独立运动和“寻找民族特性”的文化寻根运动中,这种被魔幻现实主义作家阿斯图里亚斯称为“内心的底层瀑流不息的印第安血液”在现实斗争中被赋予特殊的意义而产生了巨大的威力。 
  随着古印第安文学的发掘和土著主义文学的发展,拉丁美洲民族特性中被忽视的印第安成分第一次受到正视与重视。一代曾经深刻影响世界文化艺术思潮的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卡彭铁尔,阿斯图里亚斯等从中发现了魔幻(神奇)现实,民族(文化)特性之所在。这正是因为印第安的神话之源远未枯渴:它的原始与落后,历史与文化,结构与本原,恰似五彩缤纷的浮士德世界,给人以各种启示。 
  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印第安神话母题的复现和转换生成。至少也能看到它们同古老的神话传说、宗教信仰。印第安习俗及巫术迷信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血缘关系。 
  众所周知,古希腊神话故事对西方文学,艺术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均是极为广泛和深远的。若非精通古希腊神话及圣经典故,即便是借助最好最详尽的注释本,都很难吃透像乔伊斯、卡夫卡和福克纳等西方名家作品。同样的道理,凡是有志于理解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和印第安文化底蕴者,离开印第安神话也将难及深髓。至于像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如果我们撇开印第安神话原型而奢谈其内容形式,无论站在什么角度,都是拣芝麻丢西瓜得不偿失的。我想这样的表达并不过分。 
  若想畅读任一民族之文学艺术作品,深刻理解其思维特性和文化特质,从该民族神话故事入门,无疑是一条捷径和敲门砖。 
   

  为了便于广大读者阅读印第安神话,尽量帮助大家从纷繁复杂之中理出一条脉络,在编译体例上,大致将印第安神话分成两个时期三大体系:玛雅神话大都产生于原始部落聚居、迁移和向国家雏型过渡时期,代表老辈神只体系,为第一时期(十一世纪初期以前);第二时期为部落间通过加盟、征伐和联姻等形式逐步实现多部落融合,形成相对统一政教的印第安帝国新神只时期(十一世纪初至十五世纪西方入侵之前)。在第二时期,因地域上的不相统属且有着明显差异,而划分为阿兹特克帝国(又称墨西哥帝国)和印加帝国(又称秘鲁帝国)两大体系。并按照其神话体系的完备程度,把编辑顺序确定为:印加、阿兹特克和玛雅三个部分。 
  在简要概述三大体系之前,不妨先略述一下有关新老神只问题,这是印第安神话体系中的一大奇异特性,是其他民族神话所无而为其特有。 
  在古代印第安神话的第一时期,也即玛雅文化时期,印第安人除部族之间标新立异的神话之外,还为多种行业和多种事物设立神只。有着成千上万个神只的古印第安人从中确立了他们所共有的,诸如未知名未谋面的创世神、大地神、空气神、水神和火神;有些则是某些人专有的山川河湖、树木花草和谷物动物神只。诸神都是依据一定的时间序列,根据人们的意愿不断进行调整和更动。只要哪位神不符合他们的意愿,就不让他统治,也可将其废弃,随着印第安人所说的世界年龄的增长,不断以新神只代替老神只。至今在许多印第安部落还延续着“杀神”仪式,在新神祭祀典礼上,将一些过时的或被征服部落的神只名标在食物上,将他们杀了吃掉。并且认为他们最终所选择的神是所有神中最重要、最高尚和最权威的。在印第安神话中,神对世俗的统治权并非一成不变的,而且神的职司也会时常更动,他们会死,会退休,会更替掌权。根据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以太阳周期计算世界年龄的方法,最后一个印第安太阳时代(第五个)从公元1043年算起,此前的老神只大都早已淹死在大海里了,于是他们拥戴许多新神来代替古代的神。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印第安神话三大体系的各自不同的特色。 
  印加帝国神话:印加帝国自始至终,上到印加王,下及普通百姓都尊奉太阳为唯一的主神,并通过多种形式崇拜他:印加王族及所有赐姓印加的人均尊称他为“太阳我父”,自承太阳之子奉神命执掌世俗事务;为他建庙宇且全部嵌以金箔,为他敬献多种祭物,贡奉大量金银珠宝,以感谢他的赐予;把帝国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以及土地上的出产作为他的财产施惠给国民,以便帝国之内没有冻饿乞讨之人;为他建造深官幽院,供他的那些永葆童贞的妻子(太阳贞女)居住。 
  除太阳之外,他们还从内心里崇拜“帕查卡马克”为不相识的至高无上的神,对他的尊敬胜过太阳;但不为他敬献祭物,也不建造神庙,他们虽未看见他,他也从未现身,然而他们却相信他的存在。总之,除以上一位看得见和一位看不见的两位神之外,印加诸王不崇拜别的神。维拉科查神这位太阳之子在印加帝国中期显示诸多圣迹之后才被奉为新神,级别稍高于印加诸王。除此之外,风雨雷电被视为太阳的仆役而得到陪祭,月亮则被视为太阳的妻子和姐姐以及印加王的母亲得到敬重。星辰则因为是月亮和太阳官中的侍女和女仆得礼遇。所有这些都通过法律晓谕整个帝国,以致于这些神话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政治生活,到对外征伐乃至普通百姓的生活,和历史现实交织在一起,殊难分辨。印加人数百年历史就是这样在神话中度过,直至在神的诅咒和启示的阴影中灭亡。 
  阿兹特克神话:阿兹特克人信奉许多的神,诸神形貌在雕刻和绘画文书中都留下了记录。他们认为神是产生自然现象的根本力量;同时,神界与世俗间的关系也按照宇宙论的方式构成,因而尽管有着众多的神只,但仍能在一位“未为人知,未为人见”的唯一至高无上的神的统合之下形成诸如印加的很完备的神话宗教体系。除了这位无相之神以外,主要的神可大体分为与天、狩猎和战神有关的一群,与大地和农耕相关的一群,以及居间协调矛盾情形的一群。在与天有关的诸神之中,以战神惠齐洛波契特利与鹰结合为白昼太阳的象征;以黑暗之神狄斯克特里波卡与美洲虎(豹)结合而为夜晚太阳和世俗王权的象征;以及居间化身万千时而为风神,时而为守护神,时而为金星神,时而为创造神,时而又化身为文化神或文化英雄神的种种介于对立关系之中的羽蛇神奎兹尔科亚特尔,这三位神为最受崇拜。阿兹特克人相信,奎兹尔科亚特尔神与狄斯克特里波卡神之间的争执已造成世界的四度创造与毁灭。所以阿兹特克人的神话充满了对创造世界的欣喜与洪水滔天的恐惧交结之下的未世情结,这也许与他崇尚战争,又渴望和平的深刻矛盾,以及用活人献祭的嗜血性有关。阿兹特克帝国从这种无可调和的神话矛盾中产生,又在渴望调和的神话矛盾中消亡,就阿兹特克人而言,历史与神话是否与此攸关呢?这有待专家探讨,不作赘言。 
  玛雅神话:关于玛雅神话中的一些情形,在前面均已大致涉及,这里唯一要再加点示的是其构思上的奇特,出人意料的色彩纷呈,动物神只掺入人世的活动更增加了神秘的色彩。在这里,神没有上帝那样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无所不在,说造人就造人。印第安创世众神可谓费尽心机,屡遭失败,最后历经千辛万苦才造出了人,拉美流传极广的“玉米人”的传说,其典故即出于此。在这里,我们也可看到,并非所有的人对神都崇拜得五体投地,有些部族不仅敢于与神抗争,而且还设法通过各种计谋甚至不惜对神施以美人计这样别出机杼的手段企图赢得与神的战争,这在世界上其他民族神话中也是极罕见的一段佳话。 
  当然,叨叨唠唠一大堆,到底是骡子是马终得牵出来遛遛才知道。至于书呈灯下,毁誉莫论,还得奉请专家与读者明眼快手酌加斧正才是。 

                           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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