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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县令鞋底作证
某山之东,有甲乙两人,为田地之争结下冤仇,虽住宅相距不远,可老死不相往来。
  那日,甲酒后失态,无缘无故将妻子殴打了一顿,并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正当甲大发酒疯之时,乙经过甲门,见此情景脸露讥笑神色。甲大怒责乙,两人发生争执,被人劝开。一会儿,甲因酒性发作,倒至床上烂醉如泥。
  甲妻子平时常受丈夫无端欺负,感情本不睦,今日又遭恶打痛殴,一时想不开,竟趁甲睡着之际上吊自尽。
  甲酒醒,见妻子直挺挺吊于厅堂正梁,解下已气绝。甲对妻子本无感情,对她的死并不伤心,所以没有声张。但人死了总与他有关,得想个法子方行。
  这天夜里,风雨交加。趁夜深无人之际,甲将妻子的尸体背起,悄悄来到乙的家门口,用绳索套上悬挂在乙的门上,挂好后,又悄然回家,躺在床上,觉得此计很妙,既脱掉了干系,又可使乙背罪。
  第二天清晨,乙起来开门,大吃一惊,只见门上吊死了人。再一瞧,死者竟是甲的妻子。乙惊恐异常,不知所措。人们听说这里出了人命案,纷至而观。有热心人飞报甲,告诉他妻子死讯。
  甲闻讯,装着跌跌撞撞地来到乙门口,伏尸大哭。一把揪住乙胸脯,拉去见官。
  到了县衙,甲一副伤心状哭诉道:“我与乙向来有仇。只国家境不好,昨日叫我妻子外出借米;直至深夜未归,心中疑虑万端,不知是什么缘故。原以为她借宿亲戚家,不想竟在乙家门上自缢身死,请求老爷彻底查究。”
  施县令闻言便询问乙。可乙被飞来祸事弄得惊恐万分,竟答不出所以然。
  施县令见一时问不清楚,便立即带人前往现场勘验。验尸后,施县令仔细观察了一下现场后,大喝一声:“来人,将死者丈夫绑了!”
  甲大声喊冤道:“凭什么抓我?”
  施县令道:“本县不冤枉好人,经勘验你妻子脖上有两道痕迹。这里不是第一现场,而是你移尸至此。”甲不服。施县令又说:“你不要强词夺理,我有一句话可以叫你心服。昨天晚上下大雨,直到现在地上还泥泞不堪,而你妻子的鞋底却只有一丝干土,如果尸体不是你从别处搬到这里,又能作何解释?再者,刚才听人讲昨日你殴打妻子,明明你妻子自缢身亡,你却以此诬陷他人,该当何罪?”
  甲惶恐失色,只好如实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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