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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令捉吃人鬼
清朝时,山东即墨县有个年轻人叫秦魁,家境贫困,新娶老婆病夭而死,上有老母尚须供养,无奈干上了“作俑”的行当,逢死人出葬,便扮成“开路神”走在队伍前面,地位很是低贱。
  秦魁家穷,邻居屈自明经常周济他。两人感情很好,弟兄相称,特别是跟屈自明的老婆刁氏的关系更为融洽。这刁氏年轻貌美,待秦魁十分体贴。
  一日,屈自明的耕牛死在田头。不几天,养的驴又死在驴棚里。屈自明不乐,刁氏对他道:“有个人称‘柳仙’的算命先生,能言人祸福,你何不去算一下呢?”
  屈自明从言而去。“柳仙”见面便惊道:“你的面色灰暗,是否失了财物?”屈自明叹服。“柳仙”推算了他的“生辰八字”,大惊道,“你只剩下三天阳寿了!”屈自明胆战心惊忙问原因,求“柳仙”救命,“柳仙”道:“你命中不死于疾病,而死于鬼。”并告诉他:“第三天申时,请四个阳刚壮汉一起饮酒,鬼便不敢侵身。过了酉时就没事了。”
  屈自明吓得魂不附体,回家告诉刁氏,刁氏忙与他商定选邀四个壮汉陪酒。
  第三天下午,屈自明在隔壁院子摆上酒席,请四个壮汉大吃大喝。刁氏在家烧菜,秦魁往来传递。时值黄昏,众人喝得半醉,瓶中已无酒,秦魁忙去取酒,可久而不返。刁氏过来道:“秦魁肚痛回家去了。”屈自明踉踉跄跄地随刁氏去取酒。
  四汉子正在等酒,忽听刁氏惊呼:“鬼,鬼!”
  四人拥进门去,只见厅中鲜血一片,刁氏在发抖。刁氏说:“我随丈夫进屋。只见有个恶鬼一下揪住我夫,把他吞了下去。转眼鬼便不见了。”
  四人追出门去,只见远远一鬼,红发獠牙,青色脸,跳河不见踪影。
  当天,保正把案子上报县衙,康县令传四个汉子问:“这鬼有多大?”
  答:“跟普通人无异。”
  康县令又问:“在隔壁院子喝酒,传送人是谁?”
  答:“秦魁?”
  “秦魁是何人?”
  “是屈自明好友,以‘作俑’为生。”
  康县令当即带着一班衙役直奔屈家,看见屋后有个小院堆着柴草,搬开一掘,发现松土,康县令说:“找到鬼窟了!”深挖下去,发现一具男尸,竟是屈自明,心口被戳了一刀。
  康县令指着刁氏和秦魁厉声喝道:“拿下这两个凶手!”秦魁不服。康县令马上下令搜秦家,查获凶刀一把,正好与伤口吻合,又查出扮鬼的衣服假发獠牙等等。刁氏、秦魁只得招供。
  原来,刁氏和秦魁私通已六年,为做长久夫妻,竟合谋买通“柳仙”,毒死牛、驴,然后设计让人作证“见鬼”而害死了屈自明。
  有人问康县令怎么会如此神速地破案,康县令笑道:“那‘鬼’同人一般大,怎能一下子吞人?秦魁能‘作俑’,自然能扮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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