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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则罚贼扫街
南朝齐代(公元479—502 年),王敬则刚任吴兴郡太守,地方上接二连三有人来报盗窃案,弄得他很伤脑筋。处理了几桩案子后,他发现贼人之间有党群,作案彼此沟通,相互掩护,且大多为一帮数量众多的盗贼集团所为。
  一日,有家富户将一个小偷押至郡府。小愉对所犯之事供认不讳。当时的法律对小偷只能处罚,不能治罪。王敬则思忖了一下,派人把小偷的亲属统统传到堂上。
  众人到齐,王敬则道:“你们族中出了如此梁上君子,实乃长辈不教之过。本宫将当着众人之面,好好教训他一下。”说完,王敬则命将小偷带上,绑于住上,叫衙役抽打一千鞭。抽至二百鞭,小偷便呼爹喊娘直唤饶命。众亲属亦纷纷跪下求情。王敬则便叫衙役停止抽打,对小偷说:“饶你可以,可得罚你公差。”
  小偷忙点头答应道:“小人再也不敢偷盗,任何事都愿效劳,只求老爷开恩,别再鞭打了。”
  王敬则说:“你行窃扰乱治安,危害百姓,现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本官罚你长期打扫街道,做点公益之事。”
  小偷怕再挨鞭打,只得应诺。从此,每天清晨打扫街道。过了一段时间,他碰到王敬则,诚恳表示悔过,请求免掉此苦差。
  王敬则道:“倘若你真有意悔过的话,本官可以赦免你。不过你必须检举出别的小愉来代替自己。
  小偷果真答应。此事传出,城里的小偷人人自危,怕被认出,纷纷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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