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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楼兰(五)
  接下来几天,王洵都在忐忑不安中渡过。

  自己无意留下的消息已经透过石怀义的嘴转达给楼兰人的部落长老了。但长老们会不会恼羞成怒还属未知数。毕竟眼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除了指望沙盗们那虚无缥缈的只取货物两成的规矩外,此刻王洵几乎别无所凭。

  然而规矩定下来就是为了被践踏的。如果皇帝陛下讲规矩,就不会把自己的儿媳接进皇宫,册封为贵妃。如果贵妃娘娘讲规矩,就不会一边跟皇帝陛下共谱霓裳羽衣之曲,一边跟她的前夫寿王殿下藕断丝连。如果贵妃娘娘的哥哥杨国忠讲规矩,就不会为了保全妹妹的秘密,指使哥舒翰将军杀人灭口。如果哥舒翰大将军讲规矩,就不会命令麾下心腹假扮沙盗,企图将四百多名无辜者悄无声息地消灭于大漠之中。

  “礼失而求于野!”上位者们都把规则与法度视作无物了,却指望强盗遵守其传统,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虽然每次笑起来,王洵身上的伤口都一抽一抽的疼。

  等待的日子很难熬。

  好在每天还可以见到精灵古怪的小洛。每天还可以跟她东拉西扯,看到她脸上如春花般绽放的笑容。

  自从跟石怀义把话挑明了之后,王洵反而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障碍。该待之以礼时待之以礼,该嘴巴上大占便宜时就大占便宜。反正小洛姑娘从来也不着恼,气到极处,顶多也就是挥着拳头砸上几下。对于在白马堡中已经把筋骨练得像石块一样结实的王洵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按摩。砸得越用力,浑身上下越舒服。

  在别人眼里,这个变化带来的效果则与王洵的本意截然想反。

  他跟石怀义二人拼酒,拼得两败俱伤场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而二人当日说过的话又不可能一遍遍重复给别人听。所以山谷里的年青人们很快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楼兰族的少年为主,对外边来的那个妄想采摘本部族最娇艳雪莲花的家伙同仇敌忾。另外一派则以飞龙禁卫、民壮为主,把王洵能不能最终击败石怀义抱得美人归,视作了大伙整体的荣誉。至于方子陵、康成宗、窟米和清等小洛姑娘的仰慕者,则不分族别地被王洵和石怀义的拥趸者们集体忽略,根本不被认为有入围的希望。

  对于这股悄然涌起的暗流,起初王洵并没十分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等到自己离开的那一刻,一切必然真相大白。然而,很快他就发现,暗流在迅速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几个有手艺在身的民壮和禁卫如今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受欢迎了,没事老找借口往大伙宿营地这边跑的楼兰年青人也越来越少。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误会,几个年青的飞龙禁卫竟然还和居住在营地附近的楼兰人打了一架。虽然冲突迅速就被双方的长者制止,但宾主之间先前那种融融洽洽的氛围却明显不复存在。

  除非你放老子走,否则老子肯定想办法将此地搅个底朝天。正当王洵一边下着狠心,偷偷火上浇油。一边仔细计算着惹事的分寸,以免楼兰长老们狗急跳墙之际,石怀义终于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族长康老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点儿时间,准备在明天下午未时整,请校尉大人前去山谷中央的金帐饮茶。

  “长者赐,不敢辞!”冲着石怀义挤挤眼睛,王洵文绉绉掉了一句书袋。到现在为止,他依旧无法确定前几天在酒桌上,自己是否上了对方的一个大当。不过一切已经都不重要了,部落内肆意奔涌的暗流,足够令楼兰族的那些长老们仔细考虑一下,继续强行留客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石怀义笑了笑,转身跳上了原本属于王洵的坐骑。“康老一直很看重你!”离开之前,他微笑着补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青人!他汉话说得很好,估计你的意思他全懂!”

  ‘懂就好!’王洵心中腹诽。光脚不怕穿鞋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就不怕再失去什么。大不了老子孑然一身离开,只要活着到达疏勒,周老虎他们自然能想办法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人心中一旦存了豁出去的心思,便很容易做到不卑不亢。第二天下午,王洵刻意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武官常服,将去年因为参与剿灭王鉷父子谋反一案而获得的鱼袋挂在腰间,施施然走向了座落于山谷正中央的金帐。

  所谓金帐,只是西域各部族对于议事厅的习惯称谓,并非帐篷顶以黄金装饰,也非一个单独的金黄色帐篷。它其实是由几个独立毡帐组成的帐篷群,被一圈木栅栏围在中间。远远看去,就像一堆雨后拱出草地的大蘑菇!而在帐篷群的内部,则又根据每个帐篷的方位和大小,被划分出各种独立的功能。中央最大的一个,用于点兵、发布长老们的决议、当众处理涉及到全族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等。旁边几个小帐篷,是长老们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处理日常公务之用。而在帐篷群的西北角,则为族长大人“皇宫”,寻常人轻易不可入内打扰。

  楼兰人对长老很尊敬,但在金帐周围执勤的武士却寥寥无几。如果随身携带着那把怪异的链子锤,王洵甚至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闯进去,抢在楼兰人没做出正确反应之前,把金帐中的几大长老一锅端掉。当然,这只是他在心中临时涌起的一个臆想,不到万不得已,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在栅栏门口,有个脸上长着红疙瘩的年青部族武士迎了上来,将他直接引向帐篷群中最尊贵的那个位置,“康老在里边等你。他耳朵不太好,你说话的声音尽量高一些!”

  “知道了!”王洵理了一下思路,举步入内。帐篷里的味道很怪异,好像皮革发了霉,又像有人三伏天连续半个月没有洗澡。这让曾经锦衣玉食的王洵很难适应,强忍了好半天,才抑制住了转身退出帐外的冲动。当被熏出来的眼泪擦干净后,他于一堆羊皮卷之后找到了一个顶着花白头发的脑袋,很乱,盖在头发下的面孔皱得像块干橘子皮。

  “坐吧!”花白头发向面前的狼皮褥子上指了指,低声命令。

  “见过族长。晚辈王洵,代麾下兄弟多谢族长这些天来的收留之恩!”王洵笑着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坐了下去。

  鼻孔和眼睛的感觉愈发难受,显然,所有怪味都来自花白头发面前的那堆羊皮卷。可此间主人却浑然不觉,眼睛兀自盯着其中一块展开的陈年老羊皮,信口命令:“在你左手边上有个茶壶,里边是新烧的奶茶。茶碗在你右手旁边的架子上。自己倒,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招呼你!”

  “嗯!”王洵答应了一声,强迫着自己去适应。奶茶的味道依旧很冲,此外,铜制茶碗好像洗得也不怎么干净。在摆放茶碗的木架边缘,拴着一根黑漆漆看不出什么材料搓成的绳子,另一端系着块油汪汪的鹿皮。估计平素用以充当擦茶碗的抹布,同样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来。

  不想一句话还没谈,就给此间主人留下坏印象。他只好忍住心头烦恶,给自己倒了一盏奶茶。一边慢慢往嘴唇上蹭,一边抬头四下打量帐篷里的陈设。

  很简单,简单到了几乎寒酸的地步。除了挂在帐壁上的两把横刀,和摆在客位附近的一把铜制茶壶、几个茶碗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即便王洵家喂马的杂役,屋子中陈设都比这奢华。可此间主人丝毫没有丢脸的觉悟,居然一边看着羊皮卷,一边笑嘻嘻地炫耀:“茶还不错吧。是我特意让他们从库房里找出来的上等砖。卖到白衣大食那边,能值半盒珠子呢!”(注1)

  半盒珠子?王洵下意思地看了眼碗里的茶汤。虽然加了很多奶,茶汤依旧呈现黑褐色。显然,这不是上等茶叶应有的颜色。在王洵记忆里,即便长安街头最便宜的茶馆,恐怕都不会熬出这种茶汤待客。就这种质地的东西也能换半盒珠子?那长安人富贵人家日常所饮之物,岂不都是价值连城?!

  仿佛为了迎合他的想法,花白头发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在长安,这种货色恐怕只能用来饮驴!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当地人弃之若弊履,千里之外却可能视之为奇珍。这世道本来就如此。你说,是不是?”

  王洵心中陡然一凛。老家伙话里有话,很明显是在提醒,自己麾下这伙人也就在楼兰部落里“物以稀为贵”,若是执意回到大唐,肯定还是一伙弃子。

  这些道理,王洵也曾想过。但是他无法放弃作为一个唐人的荣耀。虽然在这支队伍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已经被高官们像扔垃圾一样抛弃了。但一代又一代,祖辈父辈已经将“大唐”二字深切地刻入了他的灵魂,纵然漂泊致死,面孔也要执拗地转向故乡。

  老郑、小赵,还有一个个他记不住名字的飞龙禁卫,在那个血与火之夜,最后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转头,用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头转向长安。人回不去了,魂魄也要飘回去。

  每当想起这一幕,王洵的身体就开始发抖。尽量缓和了一下情绪,他笑了笑,低声回应:“族长大人之言,乍听的确很有道理。但茶叶这东西在西域之所以贵,就是因为它只能长在中原。若是因为想喝新茶,就把茶树强行移到西域来。即便是种在温泉旁,施最好的肥,日日用甘露浇灌它,恐怕也无法令它成活!”

  “嗯?”花白头发从羊皮纸上抬起头,快速看了王洵,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道理很简单。天生万物,早就给它安排好了存活之地。”王洵笑着颔首,目光与对方的目光相接,眼睛里充满了坦诚,“根本非人力所能勉强。西域的良马,眠沙卧雪,冬天里只能啃食草根,却不会生病。若是运到长江以南去繁衍,那里倒四季如春,有的是新鲜嫩草可以吃,反而没几天就病死了!还不如就让它们无拘无束在大漠上跑着!”

  “哦?”花白头发眼里的惊奇之意更盛。“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老夫怎么没听人说过!”

  你分明是故意装傻!王洵暗自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笑容,“族长大人每天要处理一大堆的公务,自然无暇涉猎这些琐事。而晚辈的家中,恰恰开了几个铺子。东南西北的货物,每样几乎都能走一部分。晚辈在旁边看着,天长日久,也就多少了解到一些!”

  “噢!”花白头发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顺着王洵铺好的坡往下滑,“怪不得你说起来头头是道。可你不是世袭的子爵么?怎么也操起了贱役!”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王洵听得出来,却无法硬往回扭。大度地笑了笑,低声回应,“京师乃世间最繁华所在,天下人无不向往之。因此什么东西都贵。如果晚辈家中不做些生意的话,光凭着祖上挣下的那些田产,早就要入不敷出了!”

  “那你还对长安恋恋不舍!”花白头发迅速在王洵的话里抓到了一个破绽,大笑着追问。

  因为早就有所准备,王洵的回应非常迅速,“故土难离,乃人之常情。如果我邀请小石头离开部落到长安去住,即便给他大房子,让他天天都锦衣玉食,恐怕他也舍不得离开这儿吧!”

  “倒也是!”花白头发再度被王洵给挤兑住了,咧了咧嘴,喃喃地回应。

  “所以晚辈不敢继续叨扰楼兰朋友,准备尽早带着弟兄们离开。相救之恩,晚辈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机会”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时机,王洵将早就在心里演练过了一千遍的说辞娓娓道来。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花白头发又将头扎进了羊皮堆中,对王洵的侃侃而谈充耳不闻。

  “族长大人!”见对方根本不听自己说什么,王洵只好主动停了下来,提高了声音抗议。

  “怎么了?你看,你看,我这老糊涂,总是想一心二用,总是什么都干不好!”花白头发抬起头,满脸无辜,“刚才咱们说到哪了?对了,生意,你家里开着很多铺子。做着茶叶和战马的大买卖!那可是最赚钱的勾当!”

  “嗯!”王洵被气得差点直接晕倒。什么人老糊涂,分明是找借口胡搅蛮缠!好吧,既然你胡搅蛮缠,我也不客气了。笑了笑,他顺着对方的话头回应,“族长大人记性不错。晚辈家里的确开了很多铺子。所以晚辈从小到大,听了不少生意经。不知道族长大人对此感不感兴趣?!”

  “说说!”只要不提离开的话头,花白头发就有的是精神继续交谈。

  “做生意呢,无论大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两个字!”王洵清了清嗓子,唯恐对方耳朵背一般,将话里的要点咬得极重。“讲究一个童叟无欺。你不能因为客人年龄小,就故意提价。也不能因为客人衣着寒酸,就对他爱搭不理。否则,暂时也许能赚到一点儿小便宜,久而久之,损害的却是自家信誉。倘若做砸了招牌,日后没有客人登门了。铺子也就黄了,最后只会落得血本无归!”

  “嗯,有道理。的确有道理!”花白头发脸皮绝对够厚,明知道王洵在指桑骂槐,却依旧频频点头。

  王洵淡然一笑,继续大谈生意经,“中原有句古话,秤杆端头三颗星,曰福,曰寿,曰禄。缺一为折福,减二为损寿,若是欺负客人实力弱,短给三分,就是把福气、寿命、财气全折了进去。早晚必要遭到天谴。”(注1)

  “是么?”花白头发难得把身体坐直了一回,仰着橘皮般的老脸继续问道:“商人的信条是诚信!但是在中原古话里,强盗得信条是什么?”

  他本想引诱王洵说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谁料王洵根本不上当,略作迟疑,笑着回答:“盗亦有道。打仗时冲在最前,为勇。回撤时为同伴殿后,为义。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为智。取得财物能给大伙均分,为仁。劫富济贫,不畏邪恶,为圣。如果只是一味地倚强凌弱,见财起意的话,就连盗都算不上。顶多是群禽兽。而禽兽之群,最大不过千许头。对外只懂得弱肉强食,对内也是以力逼服,杀戮不断,谁牙齿尖利谁有理,永远不可能建立起秩序!至于建国封疆,更是想都不要想!”(注2)

  前半段话篡改自《庄子》,后半段话却完全是他借题发挥。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恰恰击中了花白头发心中的痛处。楞了楞,老狐狸终于收起了笑容,沉声问道:“你是在指责我不守规矩么?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站在什么地方!”

  “规矩之所以为规矩,便不会因为我站立的地方而改变。”王洵笑了笑,语气里没有丝毫畏惧,“至于族长大人的行为有没有可以被指责的地方,想必在火神眼里,看得比你我都清楚!”

  “你是玛兹达大人的子民么?我记得中原还有句话,叫临时抱佛脚!”花白头发扬起头,胡子一翘一翘的,显然被王洵气得不轻。

  “火神眼里,只有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的区别。不会因人而异!”这些天来,在楼兰人信奉的宗教上,王洵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因此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花白胡子再度被挤兑住了,苦笑连连。好一阵儿,才终于想起了一句有力的反击,“规矩的确是有。楼兰人在玛兹达大人面前发下的誓言,永不会反悔。可你带的是商队么?”

  这是王洵与沙盗交涉时,最大的破绽所在。前几天跟石怀义争论,已经被对方抓到过一次。因此在事后曾费尽心思弥补。此刻听花白头发提起,立刻笑着给出准备好的说辞,“不算商队,晚辈顶多算一伙负责押运货物的镖师。但晚辈也非被族长大人所擒,一伙禽兽冒沙盗之名拦路打劫,被晚辈和族长大人联手击败了。所以,此刻我等只能算族长请来的客人。”

  “客人?”花白头发大怒,用手直拍桌案,“老夫吃饱了撑的,才请你来做客。信不信,老夫立刻调遣兵马,将你等全部拿下。记得你们中原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敬酒不吃,却吃罚酒。对,就是这句!”

  “楼兰人有在家中劫杀客人的规矩么?还是火神的教诲里,有如此待客之道?”反正已经豁出去了,王洵唇枪舌剑,针锋相对。

  在自家帐篷前杀死宾客,是拜火教里边无法被宽恕的几大恶行之一。身为族长,花白头发当然不能真的带头违反教规。见拿狠话吓不住王洵,立刻又开始转换话题。“若非当日我部武士及时赶到,你已经死在沙漠里了!哪还有机会跟我胡搅蛮缠?!客人也好,俘虏也罢,没有人听说过,吃到肚子里的东西还能吐出来!”

  “族长大人尊重规则,晚辈自然也尊重规则。除了陌刀之外,其他所有辎重,楼兰部可以留下两成!”

  “两成?”花白头发看了王洵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陌刀乃步战利器。而楼兰族却是在马背上来去如风。留下陌刀根本没用。况且整个楼兰族,也凑不出一千名合适的陌刀手。”王洵不怕对方耍横,却被花白头发的脸上突然浮现的笑容弄得心里发毛,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对方讨价还价。

  花白头发不肯搭腔,继续涅斜着眼睛看他。

  王洵被逼无奈,只好继续让步,“我带的弟兄,倘若有谁愿意留下,也可以留下。但不愿留下的,族长大人不能勉强。他们都有一技之长,相信可以为贵部带来不少好处。此外,那批伏波弩,族长如果用得顺手,也可以留下一半儿。如果族长大人还嫌不够本的话,我记得几个练兵速成之法,可以默写下来,留给贵部,以备不时之需?”

  “那敢情好。还有么?”花白头发依旧不满足,涅斜着眼睛继续追问。

  “没了!”王洵长长吸了一口气,沉声答应,“还有,顶多就是晚辈个人的感激。如果族长大人真的看中在下的话。晚辈保证,日后必有回报!”

  说罢,他把眼睛看向花白头发,静静地等待对方的答复。如果老家伙还想得寸进尺,他就只能铤而走险了。迅速扑上去,劫持其为人质,逼楼兰人放大伙离开。那是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王洵不愿付诸行动。

  谁料,花白头发却突然大笑了起来,本来就不算大的两只眼睛眯缝着,笑得像一只偷鸡得手的狐狸。“小子,这可是你主动答应的!我可以留下两成辎重。一半儿伏波弩。并且你在走之前,需要给老夫默写一份练兵速成秘方。你们中原有句古话,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

  “驷马难追!”敏锐地感觉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儿,王洵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除了陌刀之外,所有辎重的两成。一半儿伏波弩。一份练兵速成秘方!”

  “那老夫可是要多谢谢王校尉了!”花白头发迅速站了起来,走上前,与王洵重重击掌。“你回去默写秘方吧,接你的人已经到焉耆了。老夫明天就派人送你走!”

  “接我的人?”王洵大吃一惊,满脸茫然。

  “是啊。有两个人先后托老夫保护你平安通过此处。老夫不愿意干,却得罪不起他们。只好接下了这笔赔本买卖。好在你小子够朋友,没让老夫血本无归!”花毛老狐狸向后跳开数尺,笑得心满意足。

  上当了!王洵瞬间便醒悟了过来。怪不得楼兰人对大伙如此客气,原来是受了别人的托付。不用问,其中一个是封常清封四叔!只有他,安西四镇节度使,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才能调得动眼前这头杂毛老狐狸。

  还有一个人是谁?

  王洵眼前迅速闪过高适那人畜无害的笑脸。“小子,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是不敢做的!”

  这一刻,他顾不上再跟老狐狸拼命,心中充满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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