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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娃
       李娃原名李亚仙,是唐代天宝年间京都长安的一位烟花女子,以重情仗义而被人们誉为义妓。她抛弃繁荣,助其所爱,更能谨守妇道,严整治家,因而被朝廷封为汧国夫人,一个出身卑贱的妓女竟能获此殊荣,在当时引起了轰动。要解其中原由,还需先从郑元和讲起。唐代(748年),无锡有个状元姓郑名徽字元和的书生,祖籍荥阳。天宝年间随父郑仁仰任常州刺史迁居毗陵(无锡)三皇街。郑元和少年天资聪慧,其父常以“吾家千里驹”自豪。不到二十岁就通过了地方的科举考试,取得入京参加会试的资格。在京城结识了妓女李亚仙,并且相爱,与李亚仙形同夫妻,如胶似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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