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克洛德。弗罗洛不是平庸之辈。
上个世纪,中产家族通常笼统称为上等市民阶层或小贵族。克洛德便是出身于这样的一个中产家族。这个家族从帕克莱兄弟继承了蒂尔夏普采邑,这个采邑原属于巴黎主教所有,为了采邑上的二十一幢房屋,教会在十三世纪法庭争讼不休。如今作为该采邑的拥有者,克洛德。弗罗洛是巴黎及各城关有权享有年贡的七乘二十加一位领主之一,因此他的姓名长期都以这种身份登记在田园圣马丁教堂的档案中,排列在弗朗索瓦。雷兹君的唐加维尔公馆和图尔学院之间。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孩提时代,就由父母作主,决定为神职献身。家里从小就教他用拉丁文阅读,教他低眉垂目,说话轻声细语。还只一丁点儿大,父母便把他送到大学城的托尔希学院去过着幽居的生活。他就是在那里靠啃弥撒经文和辞典长大成人的。
而且,这孩子生性严肃,庄重,忧郁,学习勤奋,领悟力很强。娱乐时从不大声嚷嚷,福阿尔街举行酒神节狂欢时也几乎不去凑热闹,对什么是打耳光和揪头发一无所知,在1463年那场编年史学家郑重其事冠之以"大学城第六次骚乱"的暴动中从未露过一次面。他很少说笑,很少揶揄别人,不论是对蒙塔居学院那班可怜的神学生,他们老是穿着一种叫卡佩特的短头篷而得了卡佩特学子的美名;也不论是对多尔蒙神学院那班靠奖学金过活的学子,脑袋剃得精光,身著深绿。蓝。紫三色粗呢大氅,四圣冠红衣主教在证书中称之为天蓝色和褐色。
相反,他出入约翰—德—博维街大大小小学堂是非常勤快。瓦尔的圣彼得教堂的主持每次开始宣讲教规,总是有个学生被发现最先到场,就坐在他讲坛的对面,紧靠着圣旺德勒日齐尔学校的一根柱子,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只见他把角质文具盒还在身边,咬着鹅毛笔,垫在磨破了的膝盖上涂涂写写,冬天里还对着手指头不断哈气。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堂一开门,教谕博士米尔。德。伊斯利埃老爷总是看见一个学生最先跑来,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神学院的这个年轻学生才十六岁,却在玄奥神学方面可以同教堂神甫相匹敌,在经文神学方面可以同教议会神甫争高低,在经院神学方面可以同索邦大学的博士相媲美。
刚一学完神学,他便急忙开始钻研起教谕来,从《箴言大全》一头栽入《查理曼敕令集成》,以强烈的求知欲,如饥似渴地把一部又一部教令连续吞了下去,诸如伊斯珀尔的主教泰奥多尔教令,伏尔姆的主教布夏尔教令,夏特尔的主教伊夫教令;随后又生吞活剥啃下了继查理曼敕令之后的格拉田敕令。奥诺里乌斯三世的《论冥想》书简和格列高利九世敕令集。从618年泰奥多尔主教开始,一直到1227年格列高利教皇结束的那个时代,是在混乱不堪的中世纪中民权和教权相互斗争并发展的时代,他对这波澜壮阔的动荡时代,了如指掌,烂熟于心。
把教谕消化之后,他又一头扑向医学和自由艺术,钻研了草药学。膏药学,一举成为发烧和挫伤。骨折和脓肿的专家。雅克。德。埃斯珀尔若在世,一定会接受他为内科大夫;里夏尔。埃兰若在世,也承认他是外科大夫。在艺术方面,从学士。硕士直至博士学位所必读的书籍,他都一一浏览了。还学习了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这三重圣殿当时是很少人涉足的。他在科学方面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真是到了狂热的程度。到了十八岁,他的四大智能都考验通过了。在这个年轻人看来,求知是人生唯一的目的。
大概就在这个时期,1466年夏天异常酷热,瘟疫肆虐,仅在巴黎这个子爵采邑就夺去了四万多人生命,据约翰。德。特鲁瓦记载,其中有"国王的星相师阿尔努这样聪慧而诙谐的正人君子"。大学城里流传,蒂尔夏普街发生了惨重的瘟疫。而克洛德的父母恰好就住在这条街上自己的采邑里。年轻的学子惊慌万分,慌忙跑回家去。一进家门,得知父母亲在头一天晚上已去世了。他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弟弟还活着,没人看管,哇哇直哭的躺在摇篮里。这是全家留给克洛德的唯一亲人了。年青人抱起小弟弟,满腹心思,离家走了。在此之前,他全心全意只做学问,从此才开始了真正的生活。
这场灾难是克洛德人生的一次危机。他不但是孤儿,还是兄长,十九岁就成了家长,觉得自己霍然间从神学院那种种沉思默想中醒悟过来,回到了这人世的现实中来。于是,满怀恻隐之心,对小弟弟疼爱备至,尽心尽力。在过去只管迷恋书本,现在却充满人情味的爱意,这可真是感人肺腑的罕见的事儿。
这种情感发展到某种离奇的程度,在他那样不谙世故的心灵中,这简直是初恋一样。这可怜的学子从小就离开父母,从不认识双亲,被送去隐修,被幽禁在书籍的高墙深院里,主要是如饥似渴进行学习研究,直到此时只一心一意要在学识方面发展自己的才智,想在文学方面增长自己的想象力,所以还没来得及考虑把自己的爱心往哪里摆的问题。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弟弟,这个幼小的孩子,突然从天上坠落在他怀里,会把他变成一个新人。他顿时发现,世上除了索邦大学的思辨哲学之外,除了荷马的诗之外,还存在别的东西;发现人需要情感,人生若是没有温情,没有爱心,那么生活只成为一种运转的齿轮,轧轧直响,干涩枯燥,凄厉刺耳。可是,在他那个岁数,代替幻想的仍然只是幻想,因此只能想象:骨肉亲,手足情,才是唯一需要的;有个小弟弟让他爱,就完全填补整个生活的空隙了。
于是,他倾其全部的热情去爱他的小约翰,这种热情已经十分深沉。专注了。这个孱弱的可怜的小人儿,头发金黄。眉清目秀,鬈曲,脸蛋红润,这个孤儿除了另个孤儿的照顾,别无依靠,这叫克洛德打从心底里为之激动不已。既然他秉性严肃而爱思考,就满怀无限的同情心,开始考虑如何抚养约翰了。他对小弟弟关怀备至,全心全意照顾,好象这小弟弟是个一碰就破的宝贝疙瘩似的。对小家伙来说,他不仅是大哥,而且成了母亲。
小约翰在吃奶时便失去了母亲,克洛德便把他交给奶妈喂养。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他还从父业中继承了磨坊采邑,它是附属于戎蒂伊方塔寺院的。这磨坊在一个小山岗上,临近温歇斯特(比塞特)城堡。磨坊主的妻子正养着一个可爱的孩子,而且就在大学城不远处。克洛德便亲自把约翰送去给她喂养。
从此以后,克洛德觉得自己有拖累,对生活极其严肃认真。思念小弟弟不但成了他的娱乐,并且也是他学习的目的。下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他对上帝应负的某种前途,决心一辈子都不讨老婆,不要有孩子,而他的孩子。他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幸福和前程。所以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专心致志于他的教职使命了。因为他的才华,他的博学,以及身为巴黎主教的直接附庸,所有教会的大门都对他敞开着。就由于教廷的特别恩准,刚二十岁,成为神甫,并作为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神甫,侍奉着因过晚举行弥撒被称做懒汉祭坛的圣坛。
这样,他比以往更一头埋在所心爱的书本里,偶而放下书本,只是为了跑到磨坊采邑去个把钟头。这种孜孜不倦的求知欲望和严于律己的刻苦精神,在他这样的年龄真是太少了,所以他很快就博得了隐修院上下的敬重和称赞。他那博学多识的美名早已穿过隐修院院墙,传到民众当中,只是稍微有点走了样-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得到了巫师的雅号。
每到卡齐莫多日,他都去懒汉祭坛给懒汉们做弥撒。这座祭坛就在唱诗班那道通向中堂右侧的门户旁过,离圣母像不远。这时,他刚做完弥撒要回去,听到几个老太婆围着弃婴床纷纷谈论,喋喋不休,这些引起了他的注意。
于是便向那个如此惹人憎恨。岌岌可危的可怜小东西走了过去。一看到这小东西那样凄惨,那样畸形,无依无靠,不由联想起自己的小弟弟来,顿时头脑中产生一种幻觉,仿佛看见同样的惨状:如果他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遭受此种厄运。悲惨地被抛在这弃婴木床上。这种种想法一齐涌上心头,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就一把把小孩抱走了。
他把小孩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真的奇丑无比。这可怜的小鬼左眼上长着一个疣子,脑袋缩在肩胛里,脊椎弓曲,胸骨隆兀,双腿弯曲,但看起来很活泼,尽管无法知道他咿咿哑哑说着什么语言,却从他的啼叫声中知道这孩子身体还算结实。克洛德看见这种丑恶的样子,益发同情怜悯,同时缘于这种情愫,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弃婴抚养成人,将来小约翰不论犯有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会由他预先为小弟弟所做的这种善行作为补偿。这等于他在弟弟身上某种功德投资,是他预先为弟弟积存起来的一小桩好事,以防备这小淘气有朝一日缺少这种钱币之需,因为通往天堂的买路费只收这种钱币。
他给这个养子洗礼,取名卡齐莫多,这或是想以此来唤起那个值得纪念的收养他的日子,或者是想用这个名字来表示这可怜的小东西长得何等不齐全,几乎连粗糙的毛坯都谈不上。卡齐莫多独眼,驼背,罗圈腿,只是凑足了人的模样而已。